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售电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操作指南,详情如下:
关于售电公司开展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
按照《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文件精神:“售电公司注册生效后,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每年3月底前披露其资产、人员、经营场所、技术支撑系统等持续满足注册条件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电力交易机构根据需要启动对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情况的核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首注地在新疆的售电公司需在2024年3月31日前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完成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信息披露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
2.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售电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规〔2023〕13号)要求,售电公司每年需开展一次持续满足注册条件自查工作,信息披露完成情况作为售电公司完成自查的判定依据。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信息披露的售电公司,由新疆电力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并对核验情况进行公示。售电公司未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新疆电力交易中心通知其限期整改,并发布暂停交易预警。售电公司自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预警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并补全相关资料的,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将暂停其交易资格。
3.年度披露信息须为公司最新信息,相关证明材料超期、失效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将无法完成年度信息披露。证明材料超期或不全的,应提前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信息变更后,再开展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4.售电公司自暂停交易之日起,未在两个月内整改到位的,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予以强制退出,同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业务咨询电话:0991-2911586
电子邮箱:xjdljyfk@136.com
附件:1.首注地在新疆的售电公司名单
2.售电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操作指南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二:售电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操作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