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
电力用户在参与常规直购交易时,应分丰、平、枯水期按 30%、40%、60%的比例打捆购入非水电量(包含省内燃煤火电电量、燃气电量、新能源优先电量、省间外购电量等,下同)。
2024年留存电量总量按80亿千瓦时控制,发用电企业的留存电量分月计划(不含电网企业购电)应保证各月比例基本一致。留存电量分月计划经年度留存电量批复文件确认后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
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优先电量以外的部分,可参加绿电交易,绿电交易后剩余电量可参与风电、光伏市场电量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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