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2023年12月市场主体目录公示(售电公司),详情如下:
2023年12月市场主体目录公示(售电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新疆区域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新监能市场〔2019〕107号)文件要求,12个月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重新开展售电业务前需再次承诺和公示,未按要求重新承诺和公示的售电公司不得开展售电业务。
(本次售电公司目录更新至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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