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围绕“五个突出”,扎实推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有力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截至11月2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减少4起、5人,降幅57.1%、62.5%;连续8年零10个月杜绝较大以上死亡事故发生。
一是突出完善体制机制。建立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年排查、月会商、周分析、日调度、班实施”防控工作机制,印发年度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共查找辨识煤矿重大风险621项、制定管控措施4320条,逐项落实管控责任和期限,实现“一矿一表”“一矿一案”。争取2023年度煤矿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152万元。二是突出灾害超前治理。聚焦瓦斯、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组织开展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等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严格落实重大灾害治理措施。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定向长距离钻孔灾害治理技术现场会,协办全国煤矿防治水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先进经验和成熟技术。制定印发5项煤矿水害防治地方标准,有效增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三是突出致灾因素普查。全面开展全省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进行逐矿审查会商,共检查发现未来5年煤矿生产区域内隐蔽致灾因素4870条,提出意见建议396条。根据检查结果,建立分矿井、分类型、分工作面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台账,并督促煤矿综合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措施及时管控消除风险隐患。四是突出采掘接续管理。聚焦煤矿采掘布局不合理、采掘接续紧张等问题,开展煤矿采掘接续专项整治,组织全省煤矿2024年度采掘接续计划集中审查会商会议,对全省煤矿2023年度采掘接续计划执行和2024年度采掘计划编制情况进行逐矿审查,督促企业及时调整产量考核指标,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五是突出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联系包保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责任,压实产煤市安全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会同国家矿山局安徽局对五个产煤市、四个矿业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专项监管监察;紧盯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制定《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考核记分办法》,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