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同意汕尾市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经审核,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
关于同意汕尾市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函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请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省级PHCER核证备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核,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符合《广东省林业碳汇碳普惠方法学(2022年修订版)》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登记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附件:陆河县7个镇37个村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志明020-8362737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