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日前,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淮北市“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的通知。方案明确,提升供电可靠度。强化可靠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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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市“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推广不停电作业应用

2023-07-12 14:52 来源: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日前,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淮北市“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的通知。

方案明确,提升供电可靠度。

强化可靠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市城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38小时,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5.9小时。

推广不停电作业应用。进一步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以时户数预算式管控为手段,推行“一停多用”,强化计划刚性执行,推动配网施工检修方式向“不停电作业”转变。推广0.4千伏不停电作业应用,试点开展10千伏电缆不停电作业。持续推广带电作业机器人应用。有序建设“零计划停电示范区”,逐步实现相山区核心区取消计划停电。

提升配电自动化水平。推进设备状态监测、运行方式调整、故障快速自愈等实用化应用,加快推进“三遥”功能建设改造,提高终端在线可用水平,在预安排检修、故障处置、方式调整等过程中应用远方遥控操作,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加快配网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完善线路台账采集校核、缺陷识别研究,拓展“精细化巡视+通道巡视”等多作业场景。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淮北市“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的通知

淮发改能源函〔2023〕119号

市“获得电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供电公司:

为深入贯彻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我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3〕11号)、《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的通知》(皖能源电调函〔2023〕25号)等文件要求,细化工作目标、落实举措、工作时限、责任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对照上级要求、对标一流水平,组织制定了《淮北市“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淮北供电公司

2023年5月11日

淮北市“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

一、提升目标

进一步推进用电报装简审批、降成本、优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三零”“三省”服务,便利度居全省前列。扩大共享电子证照类型,推动居民“刷脸办电”和企业“一证办电”常态化。深入落实电网投资界面延伸到建筑区划红线,对符合条件的高压普通用户,逐步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外部工程实施环节,试点将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与装表接电”3个。全面落实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对10kV及以下用户2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2个工作日内完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35kV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纳入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结果实现线上查询、下载打印。全市城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38小时,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5.9小时。确保淮北地区“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二、提升举措

(一)提升办电规范度。

1.压减业务时限。供电公司要强化内部管控,严格落实业务办理限时制,及时准确公开各项业务办理时限。持续推广移动作业终端应用,推进具备条件的低压业务现场勘查、合同签订、装表接电等一次完成,压减现场作业时间。深入开展用户回访,强化“体外循环”问题治理,合理压减办电时间,确保业务规范办理。

2.压缩办电环节。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试点,对符合投资界面延伸到建筑区划红线的高压普通用户,逐步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和外部工程实施环节,将办理环节压缩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与装表接电”3个,持续更新完善规章制度、办事指南等内容。建立35千伏及以上重点项目台账,推动实行“项目长”负责制。前移供电服务窗口,试点在园区设立代办点,推行园区企业“开门接电”。

3.统一建设标准。推行低压配套电网工程物料、设计标准化,落实实物储备,以“抢修领料”方式开展低压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实现低压用户现场适配情况下直接施工和装表接电。推广用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编制应用用户受电工程标准化竣工检验作业卡,提升验收一次通过率。

(二)提升办电便利度。

4.强化“一件事一次办”。完善水电气网(宽带)联合报装机制,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联合踏勘、一站服务、一窗咨询。提升“不动产+供电”线上联动过户质效,精准匹配电力户号,实现房产证照线上传递、合同线上签订、过户联动办理。试点在企业开办平台接入用电报装入口,用户申请企业开办时,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同步触发用电申请。

5. 优化涉电行政审批。全面落实低压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审批告知承诺制,对10kV及以下用户200米以内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2个工作日内完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需行政 审批的其他10kV 及以下用户实行并联审批,4个工作日内完成; 将35kV 用户电力接入工程纳入并联审批,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订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南,动态优化线上服务功能,实现审批结果以电子证照形式在供电企业用电报装系统线上查询、下载打印。

6.强化线上服务能力。将办电入口集成至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等渠道,推动居民“刷脸办电”、企业“一证办电”应用常态化。扩大共享电子证照类型,供电企业可线上实时获取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批准文件等信息,超前对接企业用电需求,及时提供报装咨询服务。将政企贯通数据应用至过户、销户等变更用电场景,拓宽政企信息共享应用范围。

7.拓展线下服务入口。深入推进低压电力服务融入社区、村部工作体系,省级园区派驻供电服务人员,共享服务资源,打造“社区、村网”办电圈,提升低压业务办理便利度。持续升级供电营业厅服务功能,开展营业厅终端设备升级,支撑图像识别、刷脸办电等功能,推动低压更名、过户、峰谷分时变更等高频业务自助受理、无感办结,提升用户临柜办电感受。

(三)提升办电透明度。

8.供电服务信息公开。优化健全供电服务信息公开机制,按照“谁形成谁负责”“谁发布谁管控”原则,确保及时规范公开相关信息。优化停电信息、办电信息、电费账单等各类消息推送到户功能,试点开展办电进度物流式提醒,推动计划停电信息自动生成发布,提升供电服务信息触达能力。

9.推动办电信息可追溯。深化电子签名、电子签章技术应用,实现服务需求提出、供电方案答复、供电合同签约、服务质量评价、竣工资料提交等全流程线上办理。按照用电报装新模式优化移动作业终端在高低压办电等业务场景下的功能,完善移动作业终端拍照录像、条码扫描等功能,支撑业务进程信息实时共享。

10.保障惠企政策兑现。巩固160kW及以下容量小微企业低压接入改革成果。对在原用电范围有电力增容需求的企业,提供用电绿色通道服务,在证件有效期内不重复收取资料。深入推进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零投资”,进一步细化零投资政策实施流程,明确资金申请拨付、款项使用、工程衔接等流程,确保“零投资”政策落地见效。对“三零”“三省”服务不到位问题,推动建立监管、主管部门报备机制。持续规范供用电领域价格和收费行为,落实供电企业收费项目清单制。

(四)提升供电可靠度。

11.强化可靠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中断或供给不足等补偿或财务惩罚机制。规范公布停电、供电基础设施供应质量、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信息。全市城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2.38小时,农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不超过5.9小时。

12.推广不停电作业应用。进一步加强供电可靠性管理,以时户数预算式管控为手段,推行“一停多用”,强化计划刚性执行,推动配网施工检修方式向“不停电作业”转变。推广0.4千伏不停电作业应用,试点开展10千伏电缆不停电作业。持续推广带电作业机器人应用。有序建设“零计划停电示范区”,逐步实现相山区核心区取消计划停电。

13.提升配电自动化水平。推进设备状态监测、运行方式调整、故障快速自愈等实用化应用,加快推进“三遥”功能建设改造,提高终端在线可用水平,在预安排检修、故障处置、方式调整等过程中应用远方遥控操作,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加快配网无人机规模化应用,完善线路台账采集校核、缺陷识别研究,拓展“精细化巡视+通道巡视”等多作业场景。

(五)提升用户满意度。

14.深化用户走访活动。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发挥统筹协调、组织策划作用。开展“电力进万企赋能促发展”走访活动,建立政企联动常态服务机制,通过一对一走访、现场办公、集中座谈、主题宣传日、送培上门等形式,宣介相关政策及服务举措,解答企业办电用电问题,提供综合能效诊断、新能源接入、用电安全指导等服务,建立良好互动关系。

15.加强服务热线运营。强化95598供电服务热线推广,为用户提供7*24小时故障报修、查询咨询、业务申请等服务,严格按时限及时高效响应用户诉求。鼓励依托“12345”热线设立供电服务分线,直接受理解决用户办电用电问题。加强用户诉求分析,优化用户标签体系,主动在迎峰度夏(冬)期间向用户推送关切的用电信息。

三、推进落实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优化市级“获得电力”工作专班机制,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完善供电行业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县(区)要适时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本地区“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和行政审批政策,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于5月30日前反馈提升行动方案。

(二)发挥评议效用。对标沪苏浙等地先进做法,细化制定迎评方案,逐级压实责任抓好落实,全力争取达到全省标杆水平。对照任务清单(见附件),逐条梳理目标任务,细化制定本地区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要对标先进找差距,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协调帮助用户解决办电和用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于每月底前报送月度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安排等情况。

(三)注重宣传推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面开展宣传报道,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持续营造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梳理总结本地区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创新举措、经验成果、典型案例等,以点带面,在本地区加快推广,并及时报送有关情况。

附件:“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3版)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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