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引发多地用电负荷创新高。7月3日突,浙江电网用电负荷破1亿千瓦,较去年提早8天,破亿93分钟后,又上升至1.02亿千瓦,创历史新高,这是浙江电网历史上迎峰度夏最早进入负荷破亿阶段。此前,江苏电网用电负荷于5月29日突破1亿千瓦,首次在5月份负荷破亿,比去年夏季提前19天。
据国家能源局预计,2023年全国最大的电力负荷将比去年有较大的增长,我国电力供应将呈现紧平衡的状态。2023年正常气候情况下,夏季全国最高用电负荷约为13.7亿千瓦左右,比2022年增加8000万千瓦。如果出现长时段大范围极端高温天气,全国最高用电负荷可能比2022年增加近1亿千瓦。
6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2023年能源迎峰度夏工作。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工作,对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保障民生用能至关重要。各地区、各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围绕能源生产、供应和使用各环节,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和能源转型发展各项工作,确保迎峰度夏能源电力平稳有序供应。
为保障迎峰度夏电力保供工作,据北极星输配电网不完全统计,2023年起截止今日,浙江、安徽、宁夏、广东、云南等多个省市发布迎峰度夏政策以应对电力供需问题。
安徽
5月17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完善迎峰度夏(冬)期间用电峰谷时段划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通知中提到,迎峰度夏(冬)期间,在日最低气温≤-3℃或日最高气温≥35℃时(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合肥温度为准),对全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执行尖峰电价政策。
6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快推进实时需求响应能力建设,鼓励负荷聚合商代理楼宇空调、城市景观照明、5G基站、用户侧储能、电动汽车等灵活资源参与实时需求响应。
为有效应对长时段的电力供需矛盾,在需求响应补偿电价标准中,将调控时间系数由原来的4档细分为6档,以提高参与主体获得的需求响应补偿电价费用,更好激励参与主体长时间开展削峰填谷。独立参与需求响应用户、负荷聚合商代理用户的补偿费用,由省电力公司组织各市供电公司直接支付或在结算电费时予以退补。
安徽宿州
6月20日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宿州电网2023年度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方案称,宿州电网2023年电力迎峰度夏负荷管理方案包括市场化需求响应方案、高耗能企业及用能大户轮休轮停方案、工商业用户有序用电方案等三部分,共涉及参与用户1997户,最大可中断负荷50.71万千瓦。
安徽蚌埠
3月30日,安徽省蚌埠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到,蚌埠市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供应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能源保供相关要求,全力应对中长期电力供应缺口,做好迎峰度夏(冬)工作。蚌埠市要实现电力保供和能耗“双控”,建设可监控、可操作的新型电力负荷管理控制系统。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充分发挥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全面提升负荷管理能力,2023年迎峰度夏前完成所有工商业企业的负荷普查工作,接入柔性负荷规模达到全市去年最大负荷的10%,需求响应签约注册规模达到全市去年最大负荷的15%,实时响应注册负荷达到3.34万千瓦,实现有序用电下负荷精准控制和常态化的需求侧管理工作。
浙江
浙江能监办发布《关于加强浙江省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考核的通知》。通知指出,非计划停运考核第一款突然跳闸、第二款强迫停运、第三款并网超时中,非计划停运考核系数数值由0.2调整为0.6。有序用电、需求响应实施期间,机组仍处于非停状态的,机组停运小时数t,最大值由48小时调整为72小时。
浙江舟山
6月9日,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下发舟山市2023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文件提出,根据省里下达的有序用电指标,2023年迎峰度夏安排舟山市错避峰负荷总量85.95万千瓦,分A-F六个方案执行。
A级方案:用电缺口在14.33万千瓦以下,状态标志为蓝色。
B级方案:用电缺口在14.33万千瓦至28.65万千瓦之间,状态标志为黄色。
C级方案:用电缺口在28.65万千瓦至42.95万千瓦之间,状态标志为橙色。
D级方案:用电缺口在42.95万千瓦至57.30万千瓦之间,状态标志为红色。
E级方案:用电缺口在57.30万千瓦至71.63万千瓦之间,状态标志为褐色。
F级方案:用电缺71.63万千瓦及以上,状态标志为黑色。
山东
山东省能源局6月16日发布《2023年迎峰度夏电力保障顶峰发电方案》,方案指出,综合测算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省内电力平衡计划外顶峰发电资源约39.5万千瓦,具体如下。
(一)可随时调用的应急备用煤电机组。目前全省共有应急备用煤电机组5台、容量10万千瓦,均为地方调度小型煤电机组,其中,最大可调用出力9.5万千瓦纳入顶峰发电资源。
(二)直调自备电厂增加的上网出力。当预判出现电力缺口时,山东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向直调自备机组下达调度指令,增加上网发电出力。经测算,计入迎峰度夏电力平衡的直调自备机组出力约550万千瓦,临时增加的上网出力约20万千瓦纳入顶峰发电资源。
(三)地方调度电厂可增加的发电出力。地方调度电厂机组数量多,装机总规模大,但单机容量偏小,总体调节能力不强。根据往年发电情况测算,迎峰度夏期间平均出力约670万千瓦。电力供应紧张时,通过加强调度督导,可增加上网出力约10万千瓦,全部纳入顶峰发电资源。
陕西
陕西省发改委发布《陕西省迎峰度夏度冬节约用电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公共机构用电月度监测覆盖率达60%以上,原则上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用电量增速不高于第三产业。居民参与迎峰度夏度冬节电活动达到60万户次,单独计量的市政路灯照明全面实现用电月度监测。
广西
广西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对《关于迎峰度夏度冬期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设置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可灵活调整规定电压等级用户时段划分机制: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时段划分原则上为:高峰时段由每日10:00—16:00调整为每日10:00—12:00、18:00—22:00,其中尖峰时段由实施月份的每日10:00—12:00调整为实施月份的每日19:00—21:00;平段由每日6:00—10:00、16:00—24:00调整为每日6:00—10:00、12:00—18:00、22:00—24:00;低谷时段保持不变,为每日00:00—6:00。
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损益分摊或分享办法:按桂发改价格〔2022〕922号文件及本方案规定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形成的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江苏
2023年5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印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555号,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一、优化工业用电季节性尖峰电价
1、用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2、夏季尖峰执行政策
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20:00—21:0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
3、冬季尖峰执行政策
12月至次年1月,9:00—11:00和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
4、尖峰电价执行标准
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二、试行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
1、用户执行范围
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
2、执行时间
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11:00-15:00。
节假日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
3、电价执行标准
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以峰段电价为计算基础,下浮20%。
三、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统筹
尖峰电价增收资金,统筹用于需求响应、弥补试行深谷电价分时电费减收、采购区外电力现货“超支”购电成本等全省能源电力保供工作。
江苏宿迁
4月19日,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加强迎峰度夏(冬)期间空调负荷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
《意见》明确,深挖空调负荷资源调控潜力,针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依托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开展空调可调负荷柔性管控,减少高峰用电时段负荷调控压力,逐步实现一般电力缺口情况下不依靠工业企业调峰,极端情况下为企业生产调整留足时间,全力保障民生、重要场所和重点企业用电,助力节能降耗、绿色发展和用电安全。
2023年迎峰度夏前,完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商超综合体、酒店宾馆、工业非生产性质办公楼等建筑空调资源摸排,优先开展1000千伏安以上公共建筑空调可调负荷管控建设,形成夏季4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节能力。2023年底前,完成630千伏安以上公共建筑空调可调负荷管控建设,最终形成夏季6万千瓦、冬季4万千瓦空调负荷柔性调节能力。
海南
6月9日,海南省发改委印发了《海南省2023年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明确了需求响应市场实施原则、建设目标、实施方式和组织流程,海南电力需求响应市场按照“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的原则,建立日前邀约与日内紧急响应两类模式。在日前邀约模式下,市场主体通过“报量报价”方式,竞价参与市场出清,依据出清结果执行响应并获得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度电0.3元。在日内紧急响应模式下,市场主体只需要“报量”并执行响应,即可获得固定补偿每度电0.3元。
山东
3月16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3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综合来看,夏、冬季午高峰期间,光伏支撑有力,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考虑极端情况,在严格测算边际条件下,迎峰度夏晚高峰可能存在约1000万千瓦供需缺口;迎峰度冬晚高峰可能存在约800万千瓦供需缺口。通过深入挖掘省内机组顶峰发电能力,积极争取省外富裕电力,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可有效缓解部分供需缺口,必要时启动电力需求响应、采取负荷管理措施等积极应对。
贵州
4月7日,贵州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文件明确,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积极运用经济杠杆,以日前邀约型需求响应起步,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小时级和分钟级需求响应,研究建立贵州省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体系,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导电力用户提高电能精细化管理水平,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提高低谷时段用电负荷,助推电力系统“削峰填谷”,促进源网荷储友好互动,力争电力需求响应交易规模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的5%左右,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非严重缺电情况下的电力供需平衡。
河北
4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确,根据《河北省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规则》(以下简称运营规则),进一步完善河北南部电网需求响应体系,缓解河北南部电网迎峰度夏(冬)供需矛盾,按照“自愿参与、公平承担、以支定收”的原则,在日前需求响应市场的基础上,启动时序梯次递进的日内需求响应市场建设,引导电力用户提升电能精细化管理水平,主动参与负荷削峰填谷,提高电网安全水平和运行效率。
河北
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河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负荷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营,组织用户移峰填谷,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和重要用户电力可靠供应。
河北南网预计2023年迎峰度夏最大负荷为4650万千瓦,同比增长4.7%。统筹考虑发电机组投产、检修和外购电计划,存在电力缺口160万千瓦。冬季用电高峰时期,最大负荷为4300万千瓦,同比增长5.35%,电力供需形势紧张,可能存在电力缺口。如遇极端天气、网间联络线故障等情况,缺口可能进一步扩大。通过省间临时外购电力、需求响应、有序用电等措施,能够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冀北电网预计2023年迎峰度夏最大负荷为2850万千瓦,同比增长4.13%。统筹考虑发电机组投产、检修和外购电计划,电力供需紧平衡。冬季用电高峰时期,最大负荷为3080万千瓦,同比增长12.61%。由京津唐电网统一平衡,能够保障电力供需平衡。
深化需求响应市场机制建设。河北南网在已建成300万千瓦日前需求响应市场基础上,激活“快上快下”和电网直控日内、实时需求响应市场,积极探索日内和实时需求响应模式,建立“容量+电量”双补贴机制。冀北电网扩大电力需求响应规模至200万千瓦。推动需求响应科学化、精细化,做好极端情况下电力保供准备。
四川
4月1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印发了《2023年四川省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文件明确,遵循全省"统一市场、统一规则、统一平台",充分挖掘全省需求恻资源潜能,满足系统高峰时段调峰需求.市场主体按照"自愿参与、权责对等"的原则参与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形成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市场化响应能力。
辽宁大连
4月7日,大连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大连市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科学研判电力供需形势,主动应对电力供需矛盾。严防拉闸限电,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城市运行和基本公共服务用电。坚持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节约用电助力,最大限度减少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结合2022年大连电网电力电量变化趋势和2023年投产项目,2023年大连电网负荷仍将保持增长,预测全区电力增速为3.94%。
福建漳州
6月28日,福建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漳州市2023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根据当前用电增长及水库来水情况,按枯水年份进行平衡分析,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市用电最高负荷605.3万千瓦,6-9月份全市用电量预计134.3亿千瓦时。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为重点,加强电力迎峰度夏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煤电气运保障,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切实消除电网约束,充分发挥各类机组作用,实现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可靠,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