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29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印发《陕西电力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陕西电力市场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机制及对应结算实施细则(2023 年 4 月修订版)》两个细则的通知。
《陕西电力市场发电侧上下调预挂牌交易机制及对应结算实施细则(2023 年 4 月修订版)》指出,发电企业上下调预挂牌交易申报电价由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调申报电价上限为燃煤发电基准价上浮 20%,下限为基准价下浮 20%,国家对基准价上下浮比例有新要求时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下调申报电价下限与电煤价格联动,每月计算一次,在组织上下调预挂牌交易公告中明确,计算公式如下:
下 调 申 报 电 价 下 限 = 当 月 电 煤 价 格 /1000 × 302.5 × 7000/5000+(当月集中竞价交易加权平均价-当月电煤价格/1000 ×302.5×7000/500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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