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依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征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初审意见,并填写在《申请书》的相应位置。
关于开展2023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消费函〔2023〕3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85号公告),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15年本)》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
二、铅蓄电池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书》),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征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初审意见,并填写在《申请书》的相应位置。
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经初审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本)》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我司。申请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