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4月1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在食品、化工、装备、轻工、纺织等传统行业领域广泛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工业控制、运维调度、能耗管控、固废管理等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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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 打造“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

2023-04-18 14:48 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4月1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在食品、化工、装备、轻工、纺织等传统行业领域广泛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工业控制、运维调度、能耗管控、固废管理等数字化改造。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打造“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实现建设、生产、运输及销售等数字化管理、精准化管理。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打造园区一体化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加强工业企业生产管理。组织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风险处置应对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全员、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包装、检验、库存、运输、销售、服务等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能源以及其他生产资源的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消耗,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原文如下:

关于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

川经信规〔2023〕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主管部门: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地统筹安全与发展,更有利于四川构建以工业为主擎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制造强省建设,从总体上提升工业领域本质安全、清洁生产、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推动企业围绕智能、绿色、安全、节能水平整体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开展系统性、一体化技术改造。

坚持对标先进,分类指导。根据各行业实际情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分类建立完善涵盖智能安全环保能效等的评价体系和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坚持绿色低碳,提质发展。全面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依法依规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提升工业生产过程管理水平,推动减污减排和超低排放,加快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循环利用。

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重点加快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项目以及高安全环保风险项目技术改造,形成典型经验和示范做法,再带动面上全面实施。

坚持责任约束,多方联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压实地方属地责任,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协同联动,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第三方组织的作用,形成工业全面开展技术改造的责任体系和协同联动格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起工业领域安全环保能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发布相关行业指标超20项,建立工业企业定期评价机制,推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领域基本完成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通过三年集中攻坚,全省工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新增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投资总额超1000亿元。

到2027年,按照2030年前碳达峰总目标达到工业领域节能降碳阶段性目标,在工业企业全面完成全行业覆盖、一轮以上的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累计新增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投资超2000亿元,建立工业领域安全环保能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动态更新机制,制定相关行业指标超40项。通过五年全面推广,培育一批技术改造工程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全省工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全面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分类逐步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

1.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结合我省工业发展实际,分行业建立能科学反映企业综合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在2023年底前完成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领域评价指标体系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轻纺、矿山、新材料等行业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并实时根据国际国内先进标杆水平和政策要求,动态更新评价指标。

2.开展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诊断。省市县三级联动,委托专业机构,对规上工业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综合诊断,按照落后、基准、先进和标杆等四级,形成评价诊断结果。组织专业力量分行业、分园区、分企业制定系统性的技术改造方案,重点明确推进步骤、改造期限、技术路线、工作节点、预期目标和保障措施等。2023年启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领域规上企业的综合诊断服务。

3.组织企业对标提标改造。对综合评价为落后等级的企业,限期通过技术改造达到基准以上等级(原则上不超过3年),引导综合评价为基准等级的企业对标标杆和先进等级开展技术改造,水平达标前取消评优评奖、资金政策支持资格。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开展提标改造,对已达到或通过技术改造达到标杆等级的企业,给予支持并推广相关技术、经验和模式。到2025年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行业等重点领域,率先完成一轮以上技术改造,到2027年完成重点工业企业全覆盖的技术改造。

实施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万千百”工程

诊断服务万户规上工业企业:根据综合评价体系和指标体系,省市县三级联动完成超过10000家企业以上的诊断工作。

组织实施千个技术改造项目:2025年前,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领域实施不少于1000个技术改造项目,2027年底前在全工业领域实施不少于2000个技术改造项目。

树立百个标杆示范典型:2027年前,分行业分类别分批次选树100个标杆示范技术改造项目,建成超100个数字化工厂(车间),100个绿色低碳工厂。

(二)推动重点领域改造升级。

4.应用最先进工艺技术路线。运用行业内领先的工艺、技术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推动高危工艺低危化、无危化改造,高排放工艺低排放、超低排放改造,高耗能工艺低耗能改造,在重点工艺环节推进无人化、少人化改造。在钢铁、有色、涉爆粉尘等行业应用粉尘涉爆领域湿法除尘工艺,在重点生产环节应用自动化生产、在线监测报警和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生产技术。推动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应用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技术、烧结烟气内循环、干法除尘等技术。推进跨产业跨领域耦合提效,鼓励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实施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等技术改造。

5.推动生产装备换新。淘汰不适用当前环保安全节能要求的老旧设备和达到换代更新条件的生产设备,鼓励通过更新设备和产线的技术改造路线。在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全密闭连续自动生产装置、微反应、气体泄漏在线微量快速检测、自动化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等安全生产装备,加快应用焦炉煤气直接还原炼铁、富氢冶炼、电炉短流程炼钢等节能生产装备,推动清洁能源原燃料替代、高炉矿渣等超细粉替代、低毒性、低反应活性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和产品替代,加快磷石膏、尾矿、酸泥等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

6.普及应用工业互联网。在食品、化工、装备、轻工、纺织等传统行业领域广泛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工业控制、运维调度、能耗管控、固废管理等数字化改造。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推动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打造“5G+工业互联网”标杆项目,实现建设、生产、运输及销售等数字化管理、精准化管理。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打造园区一体化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攻坚

安全化改造重点领域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煤矿等矿产资源开发行业,钢铁、铜、铅锌、铝、钨钼、镍钴等金属冶炼行业,石油化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和生化制品等化工行业,面粉、天然气等生产、储存、装卸可燃性粉尘、可燃性气体行业,民爆行业。

绿色化改造重点领域

焦化、磷铵、氮肥、农药、化学、油墨、涂料、药品制剂和生化制品等化工行业,钢铁、铜、铅锌、铝、钨钼等金属冶炼行业,水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防水建筑材料等建材行业,涉及电镀的汽车整车、机械制造、工业涂装行业,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酒等食品行业,印染、皮革等轻纺行业。

(三)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7.严把项目准入关口。积极承接制造业有序转移,重点引进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的项目。加强对新招引、新建设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和审查,严禁建设低水平重复项目。严格项目安全预评价、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探索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要求。开展在建项目评估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环保能效要求的项目坚决进行处置。

8.加速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落实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减量置换、等量置换政策,防范化解过剩产能。加大钢铁、化工、有色、建材重点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通过兼并重组、改造提升等,布局一批达到先进、标杆水平的产业集群。支持产业集群企业协同共生、耦合发展,推动厂房集约化、治理组织化、物流高效化、废物资源化,提高企业综合产能利用率。

9.加强工业企业生产管理。组织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风险处置应对和事故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全员、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包装、检验、库存、运输、销售、服务等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管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能源以及其他生产资源的精细化管理,有效降低消耗,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开展工业领域“三优”行动

优化项目质量:对标安全环保能效先进和标杆水平,加强招商引资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先进产业转移承接工作。引导在建项目对标先进和标杆水平,优化技术工艺方案,淘汰水平落后项目。鼓励新建成项目安全环保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及以上。

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化工项目入园、产业布局优化等政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整体改造提升、跨产业耦合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水平,降低能耗水平和污染排放,打造整体达到先进、标杆水平的产业集群和制造基地。

优化生产管理:提升工业企业生产过程安全、能源、质量等管理水平,推动工业生产运行管理模式创新和管理现代化,形成一批安全环保能效水平达到或接近国际领先的企业。

(四)构建技术改造服务体系。

10.加强创新成果的研发和产业转化。梳理产业基础薄弱环节、技术和产品,制定攻关清单,逐一解决。推动“一对一”服务,精准对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组织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推广论证。实施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制度,围绕基础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工业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和基础技术等重点领域,组织企业围绕新技术转化应用进行技术改造。依托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平台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建覆盖各主要行业的技术改造专家智库,为全省技术改造工作提供规划咨询研究、行业指标制定、技术知识培训等专业服务支撑。

11.组织技术改造服务专项行动。编制项目投资政策汇编,开展“千人助万企”行动,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暖心服务队进园区下企业,开展政策宣讲、现场服务。开展技术改造项目专项服务,设立项目服务专员、开通审批“绿色通道”等,推动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审批改革。加强对行业内技术、管理一流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宣传推广,分行业组织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典型示范案例现场学习、专家和机构一对一服务等活动。

12.加快培育技术改造工程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培育一批提供企业诊断服务、技术改造方案设计、系统集成、终端产品利用的技术改造工程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供诊断等综合服务。搭建技术改造服务网络对接平台,实现企业技术改造需求服务商精准对接,高效处置。

打造“1平台+N支专业团队”技改服务生态

搭建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平台:整合高校、商协会、运营商、机构、企业等多方资源,搭建技术改造要素、产品、服务供需对接线上平台,定期开展技术改造服务专项行动,组织线下培训、现场学习、一对一服务等。

组建技术创新服务团队:依托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分行业建立专家智库和专家服务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技术创新中心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技术指导、研发等保障服务。

培育第三方服务商:建立技术改造服务网络对接平台、供需服务平台等,定期发布技术改造工程解决方案综合服务商名单,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等部门建立省级部门间工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联席机制,做好工作调度、跟踪评估、督促检查和经验总结,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环保能效监察,强化日常监测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同时”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汇总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工业企业综合诊断服务、推进工业企业加快开展技术改造等,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积极开展相关技术和业务培训,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有关行业协会、专业智库、第三方机构要落实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工业企业相关产品设备技术改造。

(三)完善配套措施。对通过技术改造,综合评价水平明显提升的园区、企业,在申报专项资金上优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专项支持,鼓励有条件市(州)配套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将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纳入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贷款、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专项贷款等优惠贷款支持范围。

(四)抓好示范引领。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优秀项目、典型案例的宣介力度,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鼓励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组织开展技术产品对接交流会、应用示范现场会等活动,促进安全环保节能先进技术和产品设备交流推广。

本政策自2023年5月16日起实行,有效期5年。

附件: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重点领域、技术和装备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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