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第1号修改单》》发布,修改内容为:“交流侧和直流侧均应配置断路器”改为“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和直流侧均应具备开断能力”。
据了解,此次修改理由为(1)工商业储能柜、户用储能等小规模的储能系统,可在交流侧和直流侧配置断路器;(2)针对储能电站,储能变流器交流侧配置断路器是当前行业的常用做法,但集中式储能越来越广泛应用,由于直流侧电池簇并联数量多,短路电流水平超过现有直流断路器的开断能力,行业一般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电流保护。兼顾以上两条,建议将 5.4.4 条由“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和直流侧均应配置断路器”改为“储能变流器交流侧和直流侧均应具备开断能力”。
据了解,《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该标准拟实施日期为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