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乌冲突爆发以来,能源供给动荡、用能成本飙升的现象在全球多国发生。国际能源署评论称,能源危机的发生让全球能源体系走到了一个“转折点”,未来各国都将致力于塑造更加清洁、更加安全的能源体系。
在动荡的国际环境下,各国应如何在履行应对气候变化承诺的同时维护本土能源安全?近日,记者专访了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教授查道炯。
查道炯指出,过去一年来,七国集团、欧盟国家以及其他北约成员国对俄罗斯实施的能源制裁,其基本逻辑之一是将满足自身消费需求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制裁的实施,受直接影响的是那些通过制裁国有能力管控的贸易、运输和结算企业与俄罗斯之间的交易。疫情中一些国家加大力度建设可再生能源供应等多种因素都在影响全球能源需求情况。换言之,俄乌局势仅仅是众多的影响全球能源供需态势变化的因素之一。从实际上看,俄乌冲突发生后,全球范围内,油气供需基本平衡的态势没有变化。
但从日常交易过程来看,2022年,全球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燃料价格都出现了短暂的大起大落。在查道炯看来,这些常规能源市场价格的起伏一定程度上让能源进口的国家和企业其适应变化的能力和潜力都得以释放。
查道炯指出,一些西方国家和俄罗斯之间相互实施能源贸易制裁。在本轮油气贸易机制变化的背景下,美国以及经济和技术能力更强的欧洲国家,应对时局的政策思路具有结构性,其重点是提高自主供应的能力,包括追求其对非化石、可再生能源的整个产品链、产业链的可控程度。上述国家实施的提高能源自主供应的举措,在本质上与“全球化”历程中的“能源转型”机制已出现了重大不同。针对当前各国履行其气候变化应对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和本土能源安全保障的双重要求,在查道炯看来,在不影响消费稳定性的前提下,“碳中和”目标推进的核心逻辑依然是两个:不对满足经济和社会能源需求的稳定性造成负面影响,以提高整体能源产业链的自主、可控程度决定减碳的进度。
关于化石燃料在能源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查道炯认为,化石能源将长久是各国维持其能源体系稳定运行所依。这是由化石能源在使用环节的稳定性和可控性程度所决定的,具有规律性。在履行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方案的当下,观察化石能源在一个国家的能源体系中的分量,不应局限在统计数据意义上的占比,并只是从供应量出发去做政策调整。从政策、金融、技术等角度督促化石能源的生产、运输、加工、消费全过程效率的不断提高,才是正途。
面对动荡的国际环境,在查道炯看来,以牺牲本土能源和非能源产业节能降耗的进步作为应对,将是不可持续的。倘若一味地追求本土供应,轻视低效和低价能源消费在公共健康、低碳产品的国际贸易竞争力、环境和生态等领域所造成的负外部性,终究受负面影响的是自身的整体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国家在全球经贸互动中的竞争力。一方面,履行国家自主贡献方案将依然是各国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政策模式。其中,减碳政策所追求核心目标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贸易和经济竞争力的提高。是否如期实现了承诺,对绝大多数国家而言,是第二位的考虑。另一方面,“碳中和”的追求也不能被稀释。各国间的核心竞争力依然是能效和低碳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