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除绿色电力交易以外的直接交易视为常规电能量交易。2023 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电量预计 850 亿千瓦时左右。
市场主体
电力用户
暂放开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电力用户(两部制用电)、已准入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性服务业用户参与直接交易。2.参加市场化交易(含批发、零售交易)的电力用户全部电量需通过批发或者零售交易购买,且不得同时参加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其中年度用电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下的电力用户仅可通过售电公司代理参与零售交易,年度用电量取 2021 年 11月 1 日至 2022 年 10 月 31日实际外购电量。执行留成电等特殊电价、参与跨区跨省交易的电力用户,特殊电价电量、跨区跨省交易结算外的剩余用电量须通过区内市场化交易方式采购。
鼓励各市场主体签订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时,须充分考虑电力供需平衡、燃料价格等因素,按照平等协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约定煤电价格浮动机制。采取煤电价格浮动机制后的交易价格应始终保持在上、下限范围内。
2023 年年度市场电量交易规模为 650 亿千瓦时,设置竞争电量 30 亿千瓦时,即按照 680 亿千瓦时设置各发电交易单元上限,其中,燃煤发电企业 440 亿千瓦时、核电发电企业 160亿千瓦时、风电发电企业 60 亿千瓦时、光伏发电企业 10 亿千瓦时、燃气发电企业 10亿千瓦时,各发电交易单元按所属发电类型的装机容量比例设定交易上限,装机容量以交易系统注册容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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