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大别山电厂三期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别山电厂三期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
拟建地点:黄冈市麻城市中馆驿镇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现有一期、二期工程的西侧新征用地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并配套建设取水设施、运煤铁路、煤棚、输煤栈桥、灰库、渣库、石膏库、灰场,以及脱硫脱硝除尘废气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外排废气可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麻城市中馆驿镇电厂1号路
联 系 人:杨青武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