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开展2022年绿色低碳系列典型征集活动。拟征集包括园区、企业、社区、个人等四个类别的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以及面向公众开展宣讲、体验或实践活动的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系列典型获选名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网、两微发布公告,生态环境部将选取部分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倡导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22年绿色低碳系列典型征集活动的通知
环办气候函〔2022〕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提升绿色低碳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中启动了系列典型征集活动,拟征集包括园区、企业、社区、个人等四个类别的绿色低碳典型案例,以及面向公众开展宣讲、体验或实践活动的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系列典型获选名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网、两微发布公告,生态环境部将选取部分典型事迹和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倡导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现将《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方案》《2022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征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按方案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
1.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方案
2.2022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征集活动方案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9月8日
附件1
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生态环境部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征集条件
案例征集范围包括园区、企业、社区、个人等四个类别,具体要求如下:
(一)紧扣“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主题,具有可复制和推广价值。
(二)结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具有典型性、创新性。
(三)具有较为明显的社会影响,持续稳定,行之有效,能充分展现践行绿色低碳理念的良好实践效果。
(四)已入选2021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案例,不再参与本年度征集。
三、推荐渠道及材料要求
(一)2022年10月31日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作为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候选名单,每个类别报送2-3个案例。推荐名单请注明推荐顺序。
(二)填写《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表》(见附表),每个案例需附详细介绍,并附相关照片、视频(照片3-5张,需有照片说明,单张不超过5M;相关视频不超过3个,单个时长需在3分钟以内)。园区和企业案例简介需涵盖低碳发展目标、具体内容、实施成效等;社区案例简介需涵盖社区低碳理念、社区整体建设等;个人案例简介需涵盖个人社会责任感和环境保护意识、个人绿色低碳示范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等。
(三)请按照“XX省(区、市)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材料”的格式标明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注明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推荐材料需有独立文件夹,内容包括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照片和视频(含说明)等。文件命名格式示例如“北京市XX推荐材料.zip”“北京市XX推荐表.doc”“北京市XX照片(照片说明).jpg”“北京市XX视频.mp4”。
四、时间安排
(一)典型推荐
2022年10月31日前。
(二)专家审议和公示
2022年11月中下旬,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材料审议,拟定获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布及宣传推广
获选案例名单将在生态环境部官网、两微发布公告。获选案例代表将受邀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低碳日”等相关活动,分享典型经验,为社会各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提供参考示范。部分案例将在“生态环境部”“微言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2022年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推荐表
附件2
2022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征集活动方案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生态环境部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二、征集条件
(一)征集类型
1.具有公众绿色低碳教育功能的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展览馆等。
2.具有公众绿色低碳教育功能的科研院所、企业、社区、工业园区、企业园区、文化园区、生产基地等。
3.具有公众绿色低碳教育功能的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动植物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
(二)征集要求
1.近3年内,连续积极组织和开展以“双碳”目标政策措施、宣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普、宣传应对气候变化进展和成效、探索碳市场交易、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或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等为主题的宣讲或实践活动。
2.具有适合开展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活动的基本场所、设施设备,有资金保障和相关管理制度。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相关宣讲或实践活动。
3.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活动,有能力结合当地环境资源条件与特色,设计提出完整的宣讲、体验或实践活动方案。
4.确保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活动开始前对参与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和应急教育。
三、推荐渠道及材料要求
(一)2022年10月31日前,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作为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2-3个候选名单,推荐名单请注明推荐顺序。
(二)填写《2022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推荐表》(见附表),并附相关照片、视频(照片3-5张,需有照片说明,单张不超过5M;相关视频不超过3个,单个时长需在3分钟以内)。
(三)请按照“XX省(区、市)2022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推荐材料”的格式标明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注明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推荐材料需有独立文件夹,内容包括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照片和视频(含说明)等。文件命名格式示例如“北京市XX推荐材料.zip”“北京市XX推荐表.doc”“北京市XX照片(照片说明).jpg”“北京市XX视频.mp4”。
四、时间安排
(一)材料推荐
2022年10月31日前。
(二)专家审议
2022年11月中下旬,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材料审议,拟定获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结果公布及宣传推广
获选基地名单将在部官网、两微发布公告。获选基地代表将受邀参加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全国低碳日”等相关活动,分享典型经验。部分获选基地将在“生态环境部”“微言环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2022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