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在四十余年的转型之路中,“双轨制”是概括经济体制变革的关键词之一。
“双轨制”是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产物,为计划经济平稳走向市场经济提供了渐进式路径。但“双轨”并行,意味着制度的内在冲突始终存在,何时转轨、如何转轨,是转型社会终须面对的一大重要命题。
(来源:微信公众号“电联新媒” 作者:翁爽)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电力行业因其国民基础保障性战略地位和经济调控作用,一直以来“计划管制”色彩浓重。自我国2015年出台中发9号文,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拉开大幕以来,计划与市场“双轨制”引发的问题不断爆发,2020年电力现货市场产生巨额“不平衡资金”深刻暴露出电力“双轨制”的结构性矛盾。近两年来,在能源危机、电力保供的倒逼下,市场化改革频频提速,电力市场建设任务更加急迫。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发布,电力行业向市场转轨的诉求正在加大。
破冰“双轨制”是电力市场化改革中的硬骨头。当前,首批电力现货市场纷纷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第二批、第三批现货市场的建设亦提上日程,但“双轨”之痛仍然难以触碰。而此前暂停一年的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却带着全新的市场规则,开启了破冰“双轨”之路。
在首批8个电力现货试点中,蒙西既不是起跑最快的,也不是基础条件最好的。内蒙古受地理位置制约,区域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仍需优化升级、电价承受能力较弱,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存在较多不利因素。但眼下的困境并没有阻挡蒙西突破桎梏的决心,今年6月,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开启新一轮结算试运行,国内首个“单轨制”电力现货市场究竟如何运行,颇受业内关注。
发用电全面入市
作为全国首批电力现货的试点地区,蒙西具有深厚的市场底蕴。早在2010年,内蒙古电力就开启了全国第一个电力多边市场,电力用户具备多年的中长期交易经验,以及较高的市场意识和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2019年,蒙西电力现货试点连续开展模拟试运行和结算试运行,但从中长期时代迈入现货时代,蒙西的探路比想象中要艰难。
一方面,从中长期交易过渡到现货交易,现货市场出清结果将真实地作用于电力系统运行,而此前在中长期交易里被忽视的电力平衡责任在现货市场中显性化、经济化。尤其是蒙西新能源规模大,调节成本高,维护电力平衡产生的经济责任需要明确的市场主体来承担;另一方面,最初蒙西现货市场的市场模式并不适合其电网特性和能源结构,蒙西电网东西狭长,区域跨度大,结构相对松散,负荷分布不均,网络阻塞严重,当时采取的全网统一价难以反映电能的空间价值,不利于激励负荷中心电源投资增长。
而彼时其他电力现货试点在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后也逐渐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不平衡资金”是各现货试点的共性问题,甚至因此逼停了多个现货市场,引起了业内巨大震动。
在国外电力市场中,“不平衡资金”的类别有很多,但在我国,产生“不平衡资金”的主要矛头直指市场与计划并行的电力“双轨制”运行。蒙西在暂停现货市场的一年中,重新开展市场规则设计,而此次设计的首要任务便是突围“双轨制”,目标直奔“单轨制”市场。从“双轨”转向“单轨”,意味着过去享受优发优购、长期处于“计划”保护下的发用主体将面临真实的市场考验,而各类市场主体能否经受住考验,也决定着市场本身能否走得稳、走得远。
内蒙古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二部副部长李洪波表示,市场培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过程,“双轨”转“单轨”,并不意味着将发用双方向市场一推了之。市场主体是电力行业的力量载体,也是支撑国民经济的社会生产力,如何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保障市场主体平稳适应市场竞争,是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健康前行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
蒙西的电源结构并不复杂,高成本机组数量少,在电源“阵容”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占据装机近一半的新能源机组如何进入电力市场。新能源优先发电已转化为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但新能源出力不稳定,波动性大,在中长期合约中难以保证实际发电曲线与保量保价的电力曲线一致。为了适应新能源发电特性,助力其平稳进入市场,蒙西优化中长期市场交易机制,交易周期由10天缩短至5天,为新能源发电提供灵活调整中长期持仓的机会;同时,蒙西电力现货的市场规则允许新能源企业在评估实际发电曲线与保障性收购电量曲线存在较大偏差时,主动放弃中长期保价保量,以自主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形成合约曲线;为降低新能源场站的超短期预测偏差,提出了适用于实时市场出清的高精度主站预测方法。通过多种机制保护新能源利益,提升新能源参与市场的积极性,增强其市场信心。
目前,蒙西现货市场中市场化机组容量6363万千瓦,占公用机组的91.3%,还有93万千瓦扶贫及分布式新能源、74万千瓦水电、120万千瓦抽蓄和39万千瓦燃气机组尚未进入现货市场。有声音质疑,既然仍然存在优先发电的机组,是否能称得上真正意义上的“单轨制”市场?
李洪波告诉记者,未入市的电源类型看似不少,但总容量很小,这部分发电量主要用于市场外结算网损,市场内的发用两侧结算电量仍是平衡的。分布式新能源的业主多为自然人,享受国家扶贫政策;燃气机组的主要功能是高峰保供,水电是一座按水调电的小电站,其运行更多服从于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黄河流量调节的要求,目前来看响应电力市场信号的能力不强。“我们正在对以上机组开展模拟测算,分析其进入市场后的盈亏情况。市场里的每一个成员都是行业的有生力量,需要获得合理的利润才能发展下去。如果具备相应的条件,后续也会考虑陆续将其纳入市场中。”李洪波说。
在用户侧,蒙西推动全部用户侧主体以不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现货市场结算,其中代理购电用户需与市场化用户一样无差别参与现货结算并承担偏差责任,居民及农业用户产生的偏差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共享;外送电部分则视作关口处的负荷,同等参与蒙西电力现货市场的结算。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不等于没有参与现货市场,用户参加现货市场核心的标志,在于用户相对于其中长期购电形成的偏差——无论是曲线偏差还是总量偏差——按照现货价格进行结算。蒙西现货市场结算规则清晰地显示各类市场主体的经济责任,将促使各类用户申报曲线更加准确。
用户全面入市还面临着技术性难题。随着现货市场的开启,电能量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价格,需要用户的计量表具有分时计量功能,除了少数大工业用户,广大中小用户和居民等并不具备分时计量的表计条件。但大范围改造计量设备投入巨大,会推高全社会用电成本。对于这一问题,欧洲电力市场的实践经验值得借鉴。如英国电力市场采用简化方法,模拟未安装智能电表用户的负荷曲线,从而实现电力市场交易的电量的准确计量和结算。
蒙西采取类似的做法,分析自身实际计量条件,通过确定各类用户月度典型曲线,使用全网负荷曲线反向推导拟合居民农业用户用电曲线。“从当前的结果来看,这种办法是有效可行的,误差并不大,广大用户也能够接受,从而以较低成本解决了不具备电量分时计量条件用户直接参与市场的问题。”李洪波说。
解题“平衡责任账”
2020年7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连续试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针对“不平衡资金”的处理,《通知》要求“独立记账、分类疏导不平衡资金,并事先约定每类款项的处理方式,防止不平衡资金池形成新的‘交叉补贴’。”
“独立记账,分类疏导”也是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厘清平衡责任的核心思路。国网能源研究院马莉等在《双轨制下电力市场建设的有关思考》一文中指出,“独立记账,分类疏导”,即明确各项不平衡资金的定义、计算方法、分摊和传导方式,以及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每项不平衡资金独立记账,及时分摊、传导和结算,不设置资金池或不平衡账户,不得相互调剂。
蒙西推动市场化电源和用户侧全电量参与现货出清,引导所有电量按照相同的市场规则进行结算,各类发用主体均需要按照事先预计好的发用电曲线来承担经济责任,形成真实的市场出清结果和明确的平衡责任账目。“独立记账,分类疏导”的做法使产生的每一项矛盾独立地暴露出来,从而为各个击破、逐步解决问题提供了可能性。“在‘双轨制’模式下,电力的平衡责任是一笔糊涂账,想解决问题却很难找到问题之所在。通过‘独立记账,分类疏导’的方式,经济责任一目了然,哪一笔是外送电产生的损益,哪一笔是居民农业产生的损益,每一笔费用都有明确的指向。如果不解决‘双轨制’问题,不把账算清楚,产生的‘不平衡资金’如何分摊和疏导就缺少依据,很难让人信服。”李洪波说。
蒙西电力现货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公开透明,出清环节真实反映市场价格,事后在结算环节对新能源和用户等设置了风险防范措施,即当新能源、用户侧月度电能量结算均价超过或低于中长期合约均价一定范围时,进行相应电费的补偿和回收。
“如果把风险防范机制放在出清环节,整个市场都看不到真实的价格信号,未来干预机制退坡就很难。在出清环节公布真实的市场价格,能够引导市场成员对市场风险形成正确的判断,从而更好地调整其市场竞争的策略,当市场主体风险控制能力逐步成熟以后,风险防范机制会逐渐退坡。”李洪波说。
“这相当于市场做了一次分配,政府在市场结算的时候做了二次分配,但把二次分配以明确的机制写入市场规则中,这就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在市场发展初期,市场成员的经验和认识不足,这种干预是必要的,当前蒙西现货市场设置的结算干预机制是一条警戒线,是对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的风险警示。”某业内人士这样评价。
改革仍然在路上
蒙西电力现货市场新规在设计上颇有亮点,比如高于多数现货试点的价格上限、“实时市场全量结算+中长期交易差价结算”的结算模式,以及“日前预出清+实时出清”的市场组织方式。
在中长期时代,电力用户对于电价“涨与跌”的认知度十分有限,甚至简单将市场改革等同于“降电价”。但蒙西电力现货市场规则进一步拉开峰谷价差,充分体现出“能涨能跌”的价格信号,相对于当前多数现货市场普遍以1.5元/千瓦时作为价格上限,蒙西现货以内蒙古单位用电量GDP产出——5.18元/千瓦时为现货上限价格,即以“失负荷价值”设置价格限值。在近期的市场运行中,6月全网最高出清价格达1.71元/千瓦时,高峰时段平均出清电价0.567元/千瓦时;7月最高出清价格为1.54元/千瓦时,高峰时段平均出清电价0.591元/千瓦时。可以看出,近期处于夏季小风期,蒙西现货市场价格较高,可有效激励机组顶峰发电,未来进入冬季大风期,现货价格可能随之下降。
从交易模式来看,蒙西市场设计采用“实时市场全量结算+中长期交易差价结算”的方式,这种方式与其他现货试点地区普遍采用的中长期交易全量结算+现货差量结算的方式差别很大。在电力市场中,无论是发电曲线还是用电负荷,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存在不同程度的误差,因此,需要针对不同市场主体制定相应的偏差电量结算机制,以确保市场主体承担相应的平衡责任。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电力研究院院长张粒子告诉记者,在电力市场机制下,实时市场交易的各时段电量应该按照实时市场价格结算;如果有日前市场出清,日前市场交易的各时段电量应按照日前市场价格结算;中长期差价合同应该按照合同价格与现货市场价格的差价结算。现货市场是物理交易市场,要进行实物交割,即按照各时段中标电量发电、用电和进行电费结算;中长期差价合同是财务合同,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现金交割,即按照合同约定的各时段交易电量、合同价格与相应时段现货市场价格的差价进行现金结算;也就是说,现货市场结算与中长期差价合同结算没有关系,中长期差价合同结算也只是借用现货市场价格作参考来计算差价。各电源在每个时段的实际发电量与其现货市场中标电量的偏差称为不平衡电量,应该按照不平衡电量结算规则进行结算。这些结算关系和电力调度关系在逻辑上不乱,“不平衡资金”的来历才会清清楚楚,同时也能促进市场主体理性地制定交易策略和进行各种电力交易。
“中长期交易既可以场内交易,也可以场外交易,场外交易可以在双边合同中约定更加灵活的交易价格,比如针对一次能源成本变动做出价格调整以分担风险和分享收益,双边差价合同也可以是兜底合同、不约定交易曲线,等等。也就是说,双边合同并非全部都是在电力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的标准合同,先进行中长期合同结算,再以中长期合同交易曲线与实际发电、用电曲线的偏差进行现货结算,结算不平衡的责任便难以厘清,因而也会造成市场不公平问题,影响市场效率。”张粒子说。
张粒子认为,目前,电力中长期合同的条款较为简单,大多只约定了量和价,缺少成本传导的灵活定价方式,在当前煤价处于高位且仍有上涨趋势的情况下,这样的中长期合同签约对于发电企业是不利的,没有行政干预难以成交,因此更应鼓励场外双边交易,让发用主体双方根据成本变动灵活约定合同条款。“交易中心标准化的中长期交易是不可或缺的,但同时场外的双边交易也非常必要。场内交易的价格是双边谈判的基础,场外交易可以约定非标准电力交易曲线,而且可以更加有效地对成本变动进行疏导。中长期场内和场外多种交易和定价方式并存,同时,现货市场结算与中长期合同结算解耦,在这样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对冲风险的功能。蒙西电力市场采取实时市场全量结算+中长期交易差价结算的交易规则,更加符合电力市场设计的一般规律。”张粒子说。
从市场组织方式来看,蒙西现货市场有别于目前大部分现货试点地区采取“日前出清+实时出清”的方式,而是选择“日前预出清+实时出清”的方式。日前预出清仅作为日前调度运行计划,不做财务结算。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日前市场是一把双刃剑,既是一种市场避险手段,也是一种金融投机工具。在市场发展并不成熟、市场主体风险意识不强的情况下,设置日前市场不仅不能发挥避险作用,反而更多地显示出不利的一面。目前,我国一些现货试点中日前市场价格和实时价格差别较大,而用户侧不报量不报价,只是作为价格的接受者参与市场,在实时市场之前增加日前市场,容易给投机者以套利机会,增加用户风险。
“建设电力市场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电力行业的生产、分配的效率,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如果在市场起步阶段过多地在市场规则中出现投机套利的空间,很难有效保障市场主体的利益,也不利于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李洪波表示。
作为电力市场化改革过渡阶段的特色“单轨制”市场,蒙西现货市场或许距离完全意义上的“单轨制”仍有距离,但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蒙西现货市场的再次出发不失为一份打破僵局的实践样本,为突围“双轨制”提供了可能性。风物长宜放眼量,改革探路艰难曲折,但每一次小小的迈步都在逐渐接近市场化的坐标。
本文系《中国电力企业管理》独家稿件,作者系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