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53号(工交邮电类225号)提案答复的函,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实施“十四五”煤炭规划,在确定的规模内,从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煤矿项目核准等方面,继续支持山西省民营能源企业建设接续煤矿项目,确保煤炭产能稳定。同时,山西省将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全力支持民营能源企业建设接续煤矿项目,加快释放先进产能。详情如下: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853号
(工交邮电类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煤炭〔2022〕14号)
您提出的《关于筑牢能源保障基础促进民营企业先进产能合理释放的提案》收悉,经商山西省人民政府,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已成为促进能源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不断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改革,积极支持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煤炭资源勘探、开采和煤矿经营,加快释放先进产能,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
一、关于对山西省民营能源企业项目报批、建设规划给予政策支持
我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把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摆在突出位置,科学确定各产煤省区煤炭新增产能规模,要求地方安排具体煤矿项目,并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切实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煤炭项目投资环境,积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产煤大省,山西省通过实施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煤炭产业水平和集中度得到了大幅提高,形成了以股份制企业为主,国有、民营企业并存的办矿格局,其中:国有企业占20%、民营企业占30%、混合所有制企业占50%。“十四五”期间,山西省规划新建煤矿接续项目37个,其中民营及民营参股煤矿占27%。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实施“十四五”煤炭规划,在确定的规模内,从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煤矿项目核准等方面,继续支持山西省民营能源企业建设接续煤矿项目,确保煤炭产能稳定。同时,山西省将有序推进煤炭资源接续配置,全力支持民营能源企业建设接续煤矿项目,加快释放先进产能。
二、关于支持山西省加快办理民营企业煤炭项目前置报批、建设审批、开工审核等手续
近年来,我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办理煤矿项目核准、竣工验收等手续,加快释放先进煤炭产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煤矿项目核准前置要件由7个大幅简化到1个,仅保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版)》(国能发煤炭〔2019〕1号),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实行联合试运转备案管理。此外,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简化煤矿开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能源行审发〔2021〕287号),将煤矿建设项目开工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下放到主体企业批复。
下一步,对于民营企业新建煤矿项目,我局将坚持阳光审批,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20+30”的时限办结,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促进煤炭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山西省将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技术审查等事项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建设煤矿项目服务水平。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