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结算试运行暂行V2.5)。其中包含五个子方案。甘肃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V2.5)中提到,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辅助服务提供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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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 V2.5)发布

2022-08-09 10:15 来源: 甘肃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甘肃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甘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结算试运行暂行 V2.5)。其中包含五个子方案。甘肃电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暂行 V2.5)中提到,参加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辅助服务提供商,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非独立 法人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经法人单位授权,可参与相应市场交易。

参与跨省跨区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任何交易机构注册,注册后可以自由选择平台开展交易。交易机构之间共享注册信息,无需重复注册。交易机构根据市场主体注册情况按月汇总形成自主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向甘肃能源监管办、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政府引入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备案, 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交易机构网站向社会公布。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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