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28日,华中能监局发布关于《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统调范围内以下并网主体:(1)发电企业: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单机容量4万千瓦及以上的非径流式水电机组、单机容

首页 > 火电 > 电力市场化交易 > 政策 > 正文

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

2022-07-05 15:43 来源:华中能监局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28日,华中能监局发布关于《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统调范围内以下并网主体:

(1)发电企业: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单机容量4万千瓦及以上的非径流式水电机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燃气轮机机组。

(2)独立储能:容量0.5万千瓦及以上,持续时间1小时以上的独立储能电站及储能装置。

(3)联合储能:允许具备提供调频辅助服务能力的储能装置、储能电站与上述调频资源联合作为调频辅助服务提供者,包括:火储、风储、光储等。

(4)其它并网主体:具备条件的辅助服务供应商、用户(含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聚合商等。

火力发电机组自按《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要求完成整套启动试运时纳入市场主体范围。水力发电机组按《水电工程验收规程》(NB/T35048-2015)要求完成带负荷连续运行时纳入市场主体范围。

详情如下:

华中能源监管局关于《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 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重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华中能源监管局组织起草了《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2年7月28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6月27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