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办发布关于广东、广西两省(区)部分机组 2022 年将超期服役的通告,名单内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提前3个月提出退役或延续运行申请,详情如下:
关于广东、广西两省(区)部分机组2022年将超期服役的通告
为严格执行许可制度,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资质〔2016〕351号)及有关规定,南方能源监管局对超期服役机组进行了专项治理,发现广东、广西两省(区)部分机组今年将达运行年限且尚未办理退役或延续运行手续,现进行通告(详见附件)。
名单内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提前3个月向我局提出退役或延续运行申请。对于超过许可年限仍未办理退役或延续运行手续的机组,我局将按照国能资质〔2016〕351号的规定,依法撤销其电力业务许可,不得发电上网,并将撤销许可情况通报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有关电网企业。
附件:广东、广西两省(区)2022年将超期服役机组名单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联系人:黄勇周(广东),020-85125215
杨晓峰(广西),0771-5784308
电子邮箱:nfjzzc@nea.gov.cn
南方能源监管局
2022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