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落实推动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要在指定时间节点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
这是全国首个明确工商业用户入市参与市场交易时间节点的省级规则。业内解读指出,电网代理购电逐步退出,并与其他市场主体在同一赛道上竞争,应是大势所趋。但目前我国多数地区电网代理购电仍未明确逐步“缩小范围”或“退出”的时间节点,相关监管机制仍需建立。
明确大工商业用户退出时间表
《公告》明确,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中,10千伏及以上的存量(2022年5月1日以前用户,下同)大工业用户要在2023年1月1日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10千伏及以上的存量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户要在2023年5月1日前直接参与市场交易;10千伏及以上的新投产(2022年5月1日及以后用户)工商业用户要在并网运行3个月内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公告》同时要求,超过上述时间节点仍由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相应代理购电价格涨为原来的1.5倍,且省电网企业代理上述用户购电形成的增收收入,纳入其为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统筹考虑。
“此次文件首先明确时间节点的是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目前,湖南省代理购电的电量每月约为30亿千瓦时,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组成的。对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进行限定,就相当于减少了大部分的电网代理购电范围。”有湖南售电行业的从业人员告诉记者。
“由于10千伏以下电量的用户一般都是小微型的企业甚至个体户,这些企业的法人可能会经常变更,在实际操作中会比较复杂,且小微型企业本身就是相对弱势的群体,因此未来湖南可能会将电网代理购电的低价电量用于这部分企业。”上述从业人员进一步分析。
电网企业也应参与市场化售电
一直以来,电网企业通过目录电价向工商业用户销售电力,这部分客户群体资源量多且优质。在退出代理购电业务后,电网企业下一步应怎么做?
有业内人士坦言,此前电网代理购电时会将其掌握的低价电源全部纳入到统购统销范围内。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各地要优先将低价电源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电。
“这样一来,就相当于高价电源都将进入到市场化交易的电量范围,而低价电源则会由电网公司用于落实上述政策指示,真正发挥相应保障作用。因此缩小电网公司代理购电范围正有利于培育更公平的市场环境。”
长期关注研究电改的专家展曙光提出,应逐步让电网企业参与竞争性业务,比如通过自身的独立售电公司开展购售电业务,与其他市场主体在同一赛道上公平竞争。
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一般电网企业在各地都有综合能源公司、电动汽车公司,以及多种经营公司。未来电网公司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参与购售电业务。“由于电网公司掌握的低价电源不再纳入代理购电范畴,其参与交易的价格优势将越来越弱,并将逐渐恢复到正常的市场化交易水平。”
另有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电网代理购电本就是过渡性政策。若长期存在低于市场月度出清价格的电价,将会影响局部供需关系,破坏市场交易环境,不利于发现真正反映市场供需的价格信号。
代理购电监管机制待建
中嘉能集团首席交易官张骥指出,从目前各地电网代理购电的实践看,尤其是在跨省跨区电量交易仍不允许售电公司参与的情况下,仍然存在为电网代理购电单独组织的专场交易。
“目前跨省跨区的电量交易,90%以上都是由电网公司进行统购统销。”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只有推动这部分统购统销的电量逐步进入市场化交易,才能够避免一家独大,这也和建立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的宗旨是一致的。而且通过市场化的省间交易也能够进一步激发电力市场的活性,并厘清电网代理购电中低价电源的构成。”
该人士进一步建议,建立对电网代理购电的监管机制,做好保障性电量和电价核算,厘清各类用户的分摊费用,进一步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
原标题:湖南出台全国首个电网代理购电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