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关于《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10千伏及以上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可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燃煤发电企业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机制, 分时段交易中以“燃煤发电企业基准电价+浮动电价”作为交易 平段电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其余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进 行浮动。高耗能行业企业平段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市场化交易结算按照合同“照付不议,偏差结算”的原则,执行月结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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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重庆市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华中能源监管局会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起草了《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于2022年6月30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2年5月30日
详情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