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出台背景。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电力市场建 设稳步推进,售电公司市场行为有关问题逐渐显现。按照国 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 力市场体系的要求,为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 售电公司市场行为,确保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结合 湖南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 议,湖南能源监管办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售电公司监管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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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 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其配套文件、 《电力监管条例》、《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 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
《监管办法》共七章四十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监管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 围、实施主体以及售电公司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注册监管。明确了售电公司注册信息动态管理和 服务,以及相关信息报送要求。
第三章交易行为监管。明确了对各类售电公司交易行为 实施监管的具体内容和事项。
第四章代理购电市场行为监管。规范了电网企业代理购 电业务中有关市场信息披露、推进市场交易、履行结算义务 等行为。
第五章其他行为监管。规定了电网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公平、无歧视地履行供电服务责任,售电公司应具备参 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技术条件和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章监管措施。明确了监管方式、实施监管可以采取 的有关监管措施和处理措施等。
第七章附则。规定了《监管办法》解释权以及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