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南京市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原文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京市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示范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领全市投资工作和项目安排,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起好步、开好局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保障重大战略落地。紧扣“十四五”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明确的建设任务开展年度计划安排,确保上级重大发展战略中涉及南京的项目有效落地、确保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尽快落实。围绕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的示范领域,强化政府投资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高能级城市、创造高品质生活和推进高效能治理的支撑。
(二)聚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以形成优质均衡、共建共享的现代化民生体系为目标,与民生实事、城建计划等重点工作相协调,进一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公益普惠教育、健康南京建设、人居环境改善、韧性城市发展等领域继续保持有效投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科学统筹投资需求和可用财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按照量入为出要求,优先保障在建项目。对新上项目严格落实政府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在区分轻重缓急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专项债,以更大力度推进资金方案统筹优化,扎实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三、主要任务
2022年政府投资计划共安排273个项目,其中A类项目213个,B类项目60个。213个A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48.9亿元,具体安排为:
(一)区域协调、城乡融合方面。共82个项目,2022年安排投资395.6亿元。主要任务为:一是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包括组织实施北沿江、南沿江等高铁项目,加快推进宁马城际、宁芜铁路扩能改造等铁路项目,完成宁马高速、宁宣高速等对外通道建设。二是加快完善城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成和燕路过江通道南段,续建建宁西路、仙新路等过江通道以及1号线北延、5号线等轨道交通项目,按既定计划推进实施市政道路、农村公路改造建设任务。三是积极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包括新街口、小西湖等片区公共环境品质提升,组织实施一批小型城市客厅及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修缮工作。
(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面。共64个项目,2022年安排投资74.7亿元。主要任务为:一是加快推动水环境全面提质,包括实施外秦淮河、玄武湖、金川河等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进香河等主城暗涵整治工程,以及江心洲污水处理二通道等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项目。二是持续提高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建成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和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继续推进轿子山、水阁有机废弃物处理场封场工程等项目。三是积极促进城市品质提升,建成石头城遗址公园、雨花台景区景观提升二期等公园景区项目,完成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二期等重点片区环境改造。
(三)包容友好、共同富裕方面。共25个项目,2022年安排投资55.9亿元。主要任务为:一是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推进南师附中晓庄校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淳新校区、晓庄学院学生宿舍和实验实训楼等项目。二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重点实施市妇幼保健院丁家庄院区、南京市儿童医院河西院区二期等重大卫生项目。三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文学之都”城市空间“世界文学客厅”一期、南京市方志馆展陈改造等文化项目。四是推动居住品质有效改善,提升安居保障水平,2022年计划完成主城六区86个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300部以上;采取“留、改、拆”等多种治理方式,完成81幢在册危房治理任务。
(四)制度创新、治理变革方面。共42个项目,2022年安排投资22.7亿元。主要任务为:一是有序推进城市安全体系建设,实施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重点包括基层派出所、交警业务用房等项目。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密城市安全网络,有序推进一批消防站点实施。三是以高水平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要求,强化政务服务效能,做到服务监管并重,重点实施市不动产档案馆、市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环境监测实验室等项目。四是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现代城市治理能力,主要任务包括全市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提升和综合性跨部门项目建设。
四、实施保障
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宁政发〔2019〕182号)明确的政府投资计划工作管理机制,将计划任务具体落实到各项目实施单位,工作中要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定期梳理汇总计划实施情况并报告市政府。各主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行业主管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监管政府资金、指导项目建设,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计划主管部门及立项审批部门。江北新区和各区应对涉及到的项目按既定建设方案承担相应职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所下达计划内容,规范有序开展建设,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建设情况;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各项规范和要求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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