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有网友在安徽省发改委网站提问,根据文件中“终端用户不具备峰谷电量计量条件的,按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平均用电价格加终端用户与供电主体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价差收取电费。” 想咨询具体如何计算,比如供电体向供电局购买100000度电,总花费75000,那么这个输配电价差怎么计算?终端用户最终缴费的价格应该是多少,供电体向我收费0.87每度是否合理?
对此,安徽省发改委价格出回复称,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1〕372号),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用户,供电主体按照市场购电价格(含电网代理购电)加终端用户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附加收取电费。终端用户不具备峰谷电量计量条件的,按供电主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平均用电价格加终端用户与供电主体电压等级对应的输配电价价差收取电费。每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表可在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官网“通知公告栏”查询。
举例说明:供电主体A (电压等级10千伏)4月份峰谷分时总电量为100000度,向电力公司缴纳峰谷分时总电费75000元,则终端用户B(不满1千伏)电价=(75000÷100000)+(0.2065-0.1915)=0.765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