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原文如下: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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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城镇电网项目施工免收占道费

2022-05-07 10:49 来源: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

原文如下: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起草了《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5月13日前反馈至市经济信息化局生产要素保障与电力科。

联系人:胡云彰 联系电话:19938176725

电子邮箱:943502874@qq.com

附件: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

广安市支持电网建设九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高效推进电网建设,着力构建坚强智能电网,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项目规划保障。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电力专项规划经各级政府批复后,将该规划中涉及用地的矢量数据成果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形成“一站(线)一档案”,在其他项目选址中予以控制和预留。支持供电企业按照相关程序调取、查询土地利用规划、林业分布、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对暂未纳入规划的急建电网项目,先行出具站址和通道初步意见,支持供电企业加快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优先保障项目用地。供电企业每年10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电网建设用地计划,报经属地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属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优先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审定后,项目属地政府、园区管委会应迅速开展土地收储和拆迁工作,加快交地速度,及时保障项目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优先利用存量土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按照分级分类保障原则,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三、规范项目用地价格。明确电网建设用地价格,通过出让或划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起始价或划拨权益价遵循以下原则:城镇基准地价覆盖的区域参照城镇基准地价,无城镇基准地价覆盖的区域参考征地成本价。原则上广安市主城规划区内划拨单价最高不超过45万元/亩;各县(市、区)、园区城区、镇(乡)规划区内划拨单价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亩,规划区外划拨单价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亩。采取出让方式取得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其土地挂牌价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划拨土地单价。中央、省上出台相关新的政策,遵照执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城镇电网项目施工免收占道费,对电网建设过程中挖掘城市道路涉及路面、河道、照明、排水沟等设施的,修复补偿标准按成本执行;架空输电线路穿(跨)越公路、河流、矿区,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不收跨越费,构成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需占用绿化带的,永久占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临时占用的按原标准恢复并申请主管部门验收;单独修建的变电站、配电房、开闭所等公益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零;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电杆、铁塔、拉线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建设不实行征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五、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开通电网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相关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内办结。电网项目开工条件以发改部门的核准文件和电力部门的设计批复文件为依据,不再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涉及城市道路开挖及修复、变电站道路接口、城市绿化占用及恢复等,简化施工许可流程。优化消防报建审批流程,可委托同级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意见作为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的依据。支持已建变电站依法办理消防手续。简化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和电力廊道树竹隐患修剪等审批手续。简化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对已建变电站不动产权办理遗留问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牵头办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六、优化电网建设环境。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管理,明确土地流转或出让过程中的电力设施保护要求。严格源头控制,规范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种植树竹审批流程;在规划选址、用地、规划建设方案、施工图审查时,要将涉电安全措施纳入建设安全审核范围。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工程物资、破坏电力设施和电力设施保护区或电力项目规划区内的违章建房、违法施工等行为,依法打击电网建设过程中阻碍施工、强揽工程、漫天要价等违法行为。建立电网安全评价机制,开展电网运行安全检查和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维护大电网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七、明确线路建设标准。广安市中心城区由市政管理部门统一建有综合管廊的区域,新建10千伏及以下公用配电线路时,原则上采取电缆下地方式建设。全市其他区域鼓励采用架空方式建设电力线路,如确需采用电缆下地方式建设的,由主张方负责建设地下电力通道,并补齐电缆线路本体及附属设备与架空线路的投资差额。〔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八、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加大对电网建设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提供电网建设项目支持性意见,包括但不限于站址、路径等协议;协调办理项目涉及的铁路、高速公路、江河等重大跨越、地下管网等协议,协调办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社会稳定性评估意见;组织实施变电站项目的用地报征、人员安置补偿等,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参照市上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对电网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电网建设有序高效推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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