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总结、借鉴国际和国内地方试点碳市场的基础上,经过基础建设、模拟测试,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约45亿吨二氧化碳。从可交易的碳排放规模看,我国碳市场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期累计交易114个工作日,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额超过76.61亿元。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全国碳市场通过第一个履约期的运行,初步显现了其促进企业实现减排目标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试点先行
夯实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根基
自2011年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省市相继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发电企业在试点碳市场中积极探索,认真参与,对碳市场的认识逐渐提高,制度经验逐渐丰富,碳交易实践逐渐深入,人才队伍逐渐完善,为全国碳市场顺利启动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逐渐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控排企业及所属集团制定了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统筹管理,厘清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级单位的碳排放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基础工作,提升能力水平。二是提升能力建设,规范数据管理。企业积极组织或参加碳市场相关培训,贯彻学习国家政策法规,落实碳排放核算、配额测算、碳交易制度等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能力,加强碳排放数据精细化管理,保证了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超前谋划,全面协调。企业灵活运用低碳减排技术,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开发自愿减排项目,提前编制交易履约方案,精准交易预算,着力降低减排成本,进一步提升低碳转型发展的主观能动性。
测试跟进
支撑全国碳市场稳定运行
为保障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如期顺利启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化平台作用,牵头开展全国碳市场运行测试工作。在建设全国碳市场期间,积极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和《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组建了运行测试方案研究工作组,组织电力企业、地方政府、交易机构、第三方机构等共同开展研究;深入考察调研国际碳市场和试点地区碳市场运行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帮助电力企业储备碳交易知识;研究制定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行业)运行测试方案》和《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运行测试实施操作手册》、协助开发全国碳市场线上培训课程、支持全国碳市场专家答疑系统、组织开展全国碳市场联调测试等重点工作,全面检验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交易系统功能完整性和有效性,为全国碳市场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为控排企业参与全国碳市场提供全方位的实用工作指南,推动全国碳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及技术支持系统的逐步完善,为全国碳市场顺利启动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制度保障
引导全社会实现低成本减排目标
在制度体系建设上,生态环境部多次征求行业企业及各方面意见,制定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等管理制度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核查等技术规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也充分吸纳了行业意见。在配额方案制定上,2019~2020年配额分配方案历经多轮讨论和推敲,总体来看,配额分配基本上可以实现对高效率低排放机组的正向激励;免费分配的方式和基准线的设定,基本上综合考虑了电力行业实际情况,对实现全国碳市场运行初期的目标发挥了关键基础性作用。在多机制降低履约成本上,明确了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可将CCER用于抵销碳排放配额,大大调动了控排企业开发CCER项目的积极性,促进了能源电力结构低碳转型,同时也进一步降低了履约成本。
展望未来
碳市场还将继续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碳市场已经进入第二个履约周期,未来还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通过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交易主体、总量目标、交易标的物(配额或其他自愿减排信用产品)、交易、核算、履约等碳市场支撑制度体系。二是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行业范围,有利于降低全社会减碳成本。三是建立科学的配额分配长效机制(如,配额调节机制和基准线更新机制等)有利于控排企业对配额收紧尺度有清晰的预期,从而进行科学决策,以保障碳市场长期稳定运行。四是数据质量是关键。探索利用CEMS等技术手段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另外,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通过监督、培训等方式提高碳市场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