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月24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明确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要求。通知明确提出了加快推动用户侧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加快推动各类型具备条件的电源参与现货市场,统筹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

首页 > 配售电 > 电力现货 > 评论 > 正文

在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背景下 对四川水电现货的展望

2022-04-07 10:03 来源:硕电汇 作者: 小硕团队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2月24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明确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要求。通知明确提出了加快推动用户侧全面参与现货市场交易,加快推动各类型具备条件的电源参与现货市场,统筹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统筹电力辅助服务交易与现货交易,做好省间市场与省内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对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履约监管和组织保障等工作。

(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

结合发改办体改【2022】129号的文件精神要求,“2022年3月底前,第一批试点地区,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用户侧应全部参与现货交易。”那么四川作为第一批现货试点省份,进一步大力推进现货交易势在必行。小硕团队将结合四川近年来现货推进成果,对未来四川水电现货市场进行了展望。

自启动现货市场建设以来,四川开展电力现货交易主要有三大难点:

首先,四川的发电构成与其他省份有着明显的差别,水电装机占比为全省约78%左右,因此导致四川的电力现货交易与国内多数省份相比具有很高的特殊性,这就造成四川电力现货无法直接借鉴其他各个省份现有运行经验,需要走出一条符合四川省情的道路;

此外,由于水电为主的电源结构位置偏僻,导致发电电源距离负荷中心较远,同时电网建设存在滞后,导致存在断面情况,这就需要加快输电线路的升级改造,或为此建立相应的市场机制;

最后,在用户基数庞大以及各地发展等因素下,虽然通过近10年的发展智能电表已经普及,但相关数据质量的可靠性与稳定性依然欠佳,急需一个高效的数据拟合机制为现货交易做好支撑。

从已经开展的现货交易试运行工作来看,四川结合发电结构的特殊性,根据发电侧主体的不同,把电力现货交易分为了枯水期火电现货为主和丰水期水电现货为主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货市场。火电在四川家数较少,主要起调峰作用,所以目前四川火电现货市场采取了由电网及调度代用户进行电量申报的方式,与用户侧关联较弱,参与感微乎其微。也正因为参与主体单一,对现有市场冲击小,火电现货的试运行工作2022年连续开展至今,实际上已经处于长周期连续结算试运行阶段。

而用电侧主要参与的电力现货市场,还是主要体现在丰水期水电现货市场。自2019年6月底四川全面启动模拟试运行以来,四川水电现货仅在2020年10月,开展了连续一个月的水电现货结算试运行,期间开创了很多具有四川特点的政策。在中长期品种繁多,交易规则复杂的背景下,实现了中长期交易到现货交易的平稳过渡,而且通过中长期合约签订影响报价方式的措施,极大的缓解了水电相比火电边际成本计算难度大以及调度复杂的矛盾,从结算试运行的最终结果来看基本圆满,但还是有几个需要改善的方面:

一、发用电量数据脱节。现货交易运行的基础就在于由于历史原因,发用两侧的抄表周期不统一,最终月结算则更类似于真实数据的模拟结果。不过2021年7至9月,省电网公司已将发用两侧电量结算周期统一为26号至次月25号,这一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

二、由于用电侧全电量纳入现货出清的原因,常规直购和常规长协配火/新能源的电量也纳入了水电现货价格出清机制。虽然存在相应退补机制,但是这种政策性定价与现货出清价的最终目标有所偏离,只能作为当时环境下的权宜之策;

三、市场初期为了尽量简化现货交易规则,出清采取的是单一节点机制,导致受断面、潮流等原因出现低价未中标,高价多中标等结果,发电侧出清电量与出清价的相关性出现割裂现象,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市场公开信息的透明度。

四、由于处于市场初期,中长期合约曲线分解方式较为简易。日分解没有考虑工作日、非工作日、假期等因素,时段分解没有考虑不同用户之间的用电特性差别,因此曲线分解方式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2022年四川的中长期交易政策迎来的很多新的变化,比如多品种合并,限价范围发生变化,计划外月度双边交易取消等。在国家“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背景下,相信四川电力现货规则也会伴随中长期交易规则的变化和最新现货政策要求随之迎来大幅的调整和升级,这也让我们对四川现货交易的规则设计有了更多的期待。也许在2019年现货试点开启的3年之后,我们将很快再次见证四川电力市场改革的又一里程碑。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