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其中《“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七网”2022年行动计划》的能源保障网方面提出,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重点建成绿能东明、三峡庆云二期、华润东营等一批项目,装机规模100万千瓦;开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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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能源保障网 山东省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

2022-04-07 08:43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 

4月6日,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其中《“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七网”2022年行动计划》的能源保障网方面提出,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重点建成绿能东明、三峡庆云二期、华润东营等一批项目,装机规模100万千瓦;开工建设济宁废弃矿井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积极推进泰安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支持枣庄储能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

同时还要求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探索建立重要输电通道联动防护机制,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全面开展电网智能巡检,推动省域5G电力示范网规模应用,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实现智能巡检。

在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方面:

加强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积极建设“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绿色智能”的现代化农村电网,稳步提升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2022年,计划新建30座以上110(35)千伏变电站、0.6万台以上10千伏配变。

加快乡村绿色能源发展。统筹推进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综合开发利用,探索乡村低碳发展新模式,加快农村用能革命,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农村能源发展新体系。依托配电网等能源网络,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切入点,探索建设集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

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燃气下乡、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乡镇燃气管网保障水平。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清洁取暖比例。

数字变革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中,提出要优化完善山东省电网智能化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电网智能巡检技术应用,实现500千伏及以上输电通道可视化和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无人巡检作业全覆盖。2022年,新建智能网联公共充电桩1万个以上。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0个以上,推动油气管道智能化试点建设。

能源保障网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8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7000万千瓦以上。全年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260亿立方米左右。全年完成能源基础设施投资14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清洁能源“五基地两示范”建设。

1.海上风电基地。全面推进省管海域场址开发,开工渤中A、B1、B2和半岛南U1、U2、V等项目,装机规模540万千瓦,建成200万千瓦;启动国管海域渤中E和半岛北K、L、M1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46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46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海上光伏基地。以东营、烟台、青岛等市附近海域为重点,加快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开发,开工HG14、HG21、HG37等项目,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建成150万千瓦左右;启动HG32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300万千瓦以上。开展华能半岛南抗风浪项目、山能渤中抗浮冰项目等漂浮式海上光伏示范,装机规模1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93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以潍坊、滨州、东营等市盐碱滩涂地为重点,开工鲁北智慧产业园源网荷储一体化、海化潍坊源网荷储一体化、国电投潍坊风光储多能互补等项目,装机规模500万千瓦左右;建成华润东营、潍坊滨海风光储智慧能源示范基地一期等首批项目,装机规模300万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54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以济宁、枣庄、菏泽等市采煤沉陷区为重点,开工台儿庄源利新能源农牧光互补、华能东明县马头镇农光互补发电等项目,装机规模65万千瓦;建成晴阳新能源滕州农光互补项目,装机规模15万千瓦;启动华电滕州光伏发电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2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1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加快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开工海阳核电二期工程3号机组,装机125万千瓦;推进国和一号示范工程建设,装机300万千瓦;建成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装机20万千瓦;争取招远核电一期、荣成石岛湾扩建一期等工程具备上报核准条件,装机480万千瓦。积极推进海阳核电跨区域核能供暖研究论证等相关工作,适时启动工程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3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6.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坚持“一县一策”,组织编制70个国家试点县规划建设方案,总规模3000万千瓦左右。总结推广沂水县、诸城市等整村规模化开发建设经验,形成集中汇流送主网、就地就近消纳等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开工规模500万千瓦,建成300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9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7.“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加快安丘市辉渠镇等88个乡镇、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等668个村首批标杆建设工作,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综合开发利用,打造农村地区用电、供暖、炊事清洁用能新模式,建成50个左右“标杆乡镇”、500个左右“标杆村”。(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增强电力供应链。

8.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实施华能辛店等2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华能白杨河等2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华能八角等200万千瓦以上煤电机组供热改造项目,完成改造机组总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80万千瓦以上,增加大机组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原则,采用“上大压小”“上新压旧”“上高压低”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燃煤机组,开工大唐郓城第二台机组,建成投运华能董家口等项目,启动华能德州等项目前期工作,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200万千瓦以上,煤电装机控制在1亿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45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9.启动燃气机组示范工程。开工华电青岛、华电章丘、华能烟台、华能泰安、大唐青岛等480万千瓦左右9F级重型燃机和枣庄丰源、华电东营等60万千瓦左右分布式燃机项目;推动滨州鲁北等“风光燃储一体化”配套燃机项目建设,装机规模20万千瓦左右;启动华能黄台、青岛聚能莱西等9F级重型燃机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180万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38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0.有效扩大“外电入鲁”规模。加快推动“陇电入鲁”新通道获得国家核准,开工首批600万千瓦配套电源项目;统筹推进鲁固直流通道千万千瓦级“风光火储”一体化电源基地规划建设,建成首批300万千瓦配套风电项目;协调加快昭沂直流通道配套电源项目建设,投产规模200万千瓦以上。加大跨省区送受电计划和政府间购售电协议落实力度,接纳省外电量1200亿千瓦时左右。(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1.增强电网支撑能力。完善电力主干网架,开工乐平、惠民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等工程;建成郓城、栖霞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文登抽蓄500千伏送出等工程;启动汶上、巨峰等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华电章丘等500千伏送出,高地、银海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年度投资5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2.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重点建成绿能东明、三峡庆云二期、华润东营等一批项目,装机规模100万千瓦;开工建设济宁废弃矿井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积极推进泰安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场站合理配置储能设施,支持枣庄储能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13.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开工枣庄庄里项目,装机规模100万千瓦;推进泰安二期、文登、潍坊等项目建设,装机规模480万千瓦;建成沂蒙项目,装机规模120万千瓦;启动五莲街头、莱芜船厂等项目前期工作,装机规模20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32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三)稳固煤炭供应链。

14.稳定煤炭供应。以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三类煤矿”为重点,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核增滨湖煤矿产能40万吨/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增产保供,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推进万福煤矿及选煤厂项目建设,建设规模180万吨/年;加大省外煤炭资源开发,引导省内重点用煤企业与省外开发煤矿签订中长期合同,煤炭调入能力保持在2.7亿吨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1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15.完善煤炭储备体系。按照“不混淆、不增地、不增线、不增人、不亏损”原则,加快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开工济三泗河口港储配煤基地、兖矿泰安港公铁水联运物流园(一期)等项目;建成鲁西煤炭储配基地、鲁北煤炭储配基地二期等项目,新增煤炭储备能力530万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煤炭储备设施,增强社会储备能力。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确保达到1300万吨、力争达到1500万吨,社会储备能力确保达到2000万吨、力争达到2400万吨。完成年度投资151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四)完善油气供应链。

16.提高天然气接卸能力。围绕打造千万吨级LNG接卸基地,加快推进中石化山东LNG三期、国家管网龙口南山、中石化龙口、保利协鑫烟台西港等项目建设,在运在建LNG接收站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

17.完善油气输送网络。立足构建“一网双环”输气格局,开工山东环网东、北干线等项目,推进山东环网南、西干线建设,建成中俄东线德州至泰安段,天然气管道里程达到7000公里以上。加快原油成品油管道建设,开工黄岛至潍坊管道,建成董家口至东营、日照港至京博管道,原油、成品油管道里程分别达到5200公里、2600公里。完成年度投资76亿元。(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18.加强油气储备能力建设。推进烟台港西港区省级储气设施建设,建成中原白9地下储气库、济南南曹范LNG调峰储配站二期工程,启动董家口LNG储备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政府储气能力达到2.1亿立方米。推进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裕龙岛项目配套岛外油库项目,建成胜利油田新东营原油库等储备库工程,启动日照港油品码头油库四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原油储备设施规模达到7500万立方米。完成年度投资51亿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粮食和储备局)

(五)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19.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联系包保、驻矿监管、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实,加大“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管控,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推进“电子封条”建设,实现出入井人员、矿井生产状态等远程监测“全覆盖”。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建成鲍店、付村等首批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矿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煤矿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00个以上,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75%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20.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集中开展老旧管道和高后果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推进管道“以旧换新”工程,加快推进东黄复线、鲁宁线等老旧管道改造项目,完成鲁宁线曲阜段改线建设。制定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分布式光纤预警、在线泄漏检测与定位、5G巡线、视频天网等智能化系统建设,中俄东线、山东天然气环网等新建管道实现智能化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实施鲁宁线、鲁皖线等在役管道数字化恢复和泰青威管道提升改造等工程;建立全省油气管道数字地图和全省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建设,年底前实现100%全覆盖。(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

21.强化电力运行管理。建成全省煤电机组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电煤库存、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等情况实时掌握。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分析,加强发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动态修订有序用电、用户轮停、市场化可中断负荷方案和事故拉路序位,组织开展全省有序用电和重点地区大面积停电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需求响应市场机制,响应资源规模达到600万千瓦。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探索建立重要输电通道联动防护机制,优化电力设施运行环境。系统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全面开展电网智能巡检,推动省域5G电力示范网规模应用,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实现智能巡检。(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三、推进措施

(一)海上风电项目方面。将海上风电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2023年年底前建成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海上光伏项目方面。将海上光伏纳入省重点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免于配建或租赁储能设施,优先参与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海上光伏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市。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陆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方面。对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内的规划项目,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相关项目配建的高比例储能设施,择优纳入省级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回购。电网企业开辟基地项目送出工程“绿色通道”,保障基地项目“应接尽接”。(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核电及核能综合利用项目方面。统筹解决用海用地问题。对新建成投用的核电机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统筹,50%留给所在市。整合胶东半岛地区,热力市场资源,青岛、烟台、威海等地将核能供暖纳入城市供暖规划,在具备条件的地方优先采用核能供暖。实施核能供暖的地方,参照不高于“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补贴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核能供暖支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燃机项目方面。研究制定燃气机组“容量电价+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疏导政策。将燃机项目调峰容量视作可再生能源配建储能,允许燃机进入电力现货市场,提高调峰燃机发电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储能项目方面。研究制定电力现货市场下新型储能发展政策和运行机制;根据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对独立储能按充放电容量进行容量补偿;示范项目充放电量损耗部分按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执行;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赁示范项目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探索推动抽水蓄能电站享受新型储能相关政策,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煤炭油气储备项目方面。

1.对由煤炭承储企业申报并获得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的省级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财政根据中央基本建设投资支持资金额度,按1∶1比例予以配套支持;对取得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项目,省级财政结合中央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情况,按程序给予适当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对煤炭承储企业因承担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任务而产生的政策性亏损,按照“独立核算、封闭运行、综合补助、包干使用”的原则,省级财政给予补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支持各市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纳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库,按程序给予重点支持;省财政对各市租赁省级政府天然气储备基地费用给予适当补助。(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加速折旧。对参与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的物流企业,其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符合规定条件的,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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