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能源网获悉,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经过三年不懈努力,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3年全盟所有在期生产煤矿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达到智能矿山标准,煤炭、煤电、煤化工等全产业链绿色化、低碳化水平明显提升,文明和谐矿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煤矿安全生产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进一步优化提升煤炭产能。通过采取产能核增、调整煤矿建设规模等措施,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有序释放煤矿先进产能,力争到2023年底全盟煤矿核准产能由当前的1.946亿吨提高到2亿吨以上,煤炭产量力争达到1.4亿吨,更好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详情如下: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锡能源煤开发〔2022〕7号
各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直相关部门:
经行署同意,现将《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7日
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21〕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煤开字〔2021〕1090号)工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全盟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煤炭工业向绿色化、低碳化、集约化、智能化加速转型,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战略安全保障基地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推动现有煤炭产能优化升级,促进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优化结构、保障供应。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有序释放先进产能,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发展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有效保障民生和重点工业用煤。
——清洁利用、提质增效。坚持科技创新引领,推动煤炭、煤电、煤化工产业实施节能降耗和减排降碳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煤炭全产业链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
——安全稳定、文明和谐。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夯实安全基础,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工人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促进矿区和谐稳定。
二、发展目标
经过三年不懈努力,推动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3年全盟所有在期生产煤矿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达到智能矿山标准,煤炭、煤电、煤化工等全产业链绿色化、低碳化水平明显提升,文明和谐矿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煤矿安全生产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提升煤炭产能。通过采取产能核增、调整煤矿建设规模等措施,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有序释放煤矿先进产能,力争到2023年底全盟煤矿核准产能由当前的1.946亿吨提高到2亿吨以上,煤炭产量力争达到1.4亿吨,更好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单位:盟能源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监察五处)
1.依法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加快完备已核准、列入保供和释放优质产能序列的在建煤矿项目要件手续,依法合规释放产能。一是加快完善已获得核准批复的5处在建煤矿手续。芒来煤矿(一期500万吨/年)2022年内完成竣工验收转入正式生产,五间房西一号煤矿、达安煤矿、查干淖尔煤矿力争2023年底前转入联合试运转,贺斯格乌拉煤矿2023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转入正式生产。二是加快完善新核增(调增)的4处煤矿手续。白音华一号矿、白音华四号井工矿和乌尼特煤矿2022年底前完成产能核增各项手续,芒来煤矿(二期1000万吨/年)2023年6月底前完成调增规模相关手续。三是尽快盘活长期停产存量优质产能。积极推动核准产能大、区域性保供作用强的大唐胜利东二号矿复工复产,充分释放产能,从根本上缓解胜利矿区区域性煤炭供应保障压力。
2.依法依规推动长期停建的技改煤矿升级改造。对已取得技改批复的天地锡林郭勒、阿木古楞等煤矿,尽快完善建设手续,加快推动技改煤矿实施升级改造,提升煤炭开采和安全生产水平。
3.提升煤炭储备水平。构建多层次的煤炭市场储备体系,煤矿企业建设具有一定储煤能力的储煤仓(场),重点煤电、化工企业根据耗煤情况提高仓储能力,并严格执行最低库存制度。
(二)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保护。坚决把草原生态保护挺在前面,严守生态保护底线,加快推动煤炭行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单位:盟自然资源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林草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监察五处)
1.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达标。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动露天煤矿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进度,2023年底前现有在期生产煤矿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对逾期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煤矿依法关闭退出。新建煤矿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正式投入生产时必须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2.提升煤矿企业节能降耗水平。科学、合理优化煤矿生产系统,淘汰或改造高耗能落后设施设备、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推广新能源重卡在煤矿领域的应用。加强煤矿用能管理,在保障安全、高效生产的前提下提高能效,减少煤炭生产全过程碳排放,推动煤炭行业清洁、低碳发展。
3.建立关闭煤矿生态修复机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关闭退出煤矿、采空区治理项目要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标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鼓励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建设光伏项目,将胜利能源露天排土场光伏发电项目作为示范项目,逐步在全盟范围内推广应用。
(三)加快推进智能矿山建设。落实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智能平台建设为先导,以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加快提升煤矿各生产系统智能化作业能力,提高建设速度和质量,通过减人、降耗、 提效,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目标。按照分步实施、按期达标的要求,在建煤矿加快智能改造,新建煤矿同步开展智能煤矿建设,2022年完成10处煤矿智能化建设,到2023年底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全部实现智能化。(责任单位: 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单位:盟能源局、各通信公司、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监察五处)
1.露天煤矿。建设基于5G技术与大数据的露天煤矿云服务平台,全面应用驾驶员违章操作和车辆超速报警、车辆防撞预警等安全防范技术,推广应用重点作业环节视频识别、边坡监测预警等辅助系统,以信息化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鼓励应用无人驾驶、无人机、智能视频识别、机器人智能巡检等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露天煤矿智能开采水平。
2.井工煤矿。建设煤矿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应用主运输系统在线监控、辅助运输系统精准定位、车辆辅助驾驶技术,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与远程操控等新技术,同步建设井上下无线可视定位通讯终端,为井下作业场所疑难问题的“远程会诊”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精准支撑。严格控制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人数、实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目标。
(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围绕产业链延伸、产业集群培育、质量效益提升,加快补链、延链、强链,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责任单位: 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单位:盟工信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牧局)
1.延长煤炭产业链。推动粉煤灰大宗化、高值化利用,率先在锡林浩特市、西乌旗、正蓝旗等工业园区,大力推动粉煤灰、脱硫石膏、废渣废料等综合利用循环产业链。积极拓展高端建筑材料、高端包装材料、农业肥料等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新兴利用产业,建设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基地。
2.有序发展高效煤电。坚持技术创新引领,高标准、高水平建设特高压电力外送配套煤电项目,已建成电厂对标京能五间房电厂实施升级改造,新建电厂全面对标应用超净排放、褐煤烟气冷凝提水等先进技术,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京能查干淖尔电厂、国电投白音华坑口电厂2023年底前建成投运,积极推动清洁高效煤电产业发展。
3.改造提升煤化工。加快推动大唐多伦煤化工和大唐鼎旺煤化工项目稳产达效,鼓励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节能减排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
(五)优化运输结构。落实“蓝天保卫战”、“公转铁”货运增量要求,加快推动运煤专用线路规划建设,尽快打通巴彦乌拉站至白音郭勒站等铁路线,加强各铁路运输通道的互联互通,推进公路转铁路运输,提高矿区间煤炭互济能力和煤炭运输保障水平,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加大新能源汽车在露天煤矿的推广力度,在胜利一号、白音华二号煤矿已经应用新能源重卡的基础上,向其他露天煤矿推广应用。(责任单位: 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单位:盟发改委、交通局、能源局)
(六)着力构建文明和谐矿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文明和谐的矿区和地企关系,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责任单位: 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单位:盟人社局、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监察五处)
1.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以建设文明、绿色、和谐矿区为目标,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持续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关爱员工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煤矿工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排查化解牧企、劳资等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形成矿区安定团结,职工安居乐业的生动局面。
2.构建和谐地企关系。煤矿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服务地方发展、保障能源供应、地企共建共享等方面作表率。特别是在胜利、白音华、贺斯格乌拉等重点已开发建设的矿区,企业要保障当地民生用煤,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当地用工比例,把土方剥离、餐饮物业、复垦绿化等辅助性业务优先当地企业或优先雇佣本地工人,不断有效促进地方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
(七)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责任单位: 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单位:国家矿山安监局内蒙古局监察五处、盟能源局)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多方协同、公众参与的煤矿安全责任体系。
2.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秩序。生产煤矿严格对照初步设计,加快完善生产系统、矿建系统和配套设施,补齐历史欠账。新建煤矿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实施项目建设,不得擅自降低项目建设标准。
3.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露天煤矿滑坡、运输车辆碰撞等易发多发事故隐患,强化井工煤矿水害、顶板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能力建设,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强煤矿企业职工素质培训,全面提高煤矿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监督煤矿企业每年开展一次不少于24学时的全员安全知识培训。鼓励煤矿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力争煤矿从业人员全部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管理人员全部达到大学学历。
5.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精准性,推进救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加强煤矿应急能力建设,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盟行署分管副盟长为组长,盟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盟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需要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盟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各产煤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配套建立推进机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优化发展环境。深化煤炭行业“放管服”改革,有关地区和职能部门积极帮助煤矿企业加快完善生产建设手续,保障生产用地、用能等要素,为煤矿连续稳定生产创造条件。
(三)做好规划衔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明确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实施重点。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确保规划目标顺利完成。
(四)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煤矿项目建设秩序和生产煤矿过程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建设生产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锡林郭勒盟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锡林郭勒盟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为持续推进全盟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成立全盟推进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成东 副盟长
成 员:李志鹏 盟政协副主席、工信局局长
朱建军 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包艳梅 盟能源局局长
高海军 盟发改委主任
阿拉木斯 盟人社局局长
张学军 盟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 宏 盟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海成 盟交通局局长
旺海军 盟水利局局长
斯日古楞 盟农牧局局长
乌日根巴雅尔 盟林草局局长
李利斌 盟住建局副局长
王挨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
监察执法五处处长
布仁金 锡林浩特市市长
那顺巴图 阿巴嘎旗旗长
双 宝 苏尼特左旗旗长
周玉龙 东乌珠穆沁旗旗长
姚宏刚 西乌珠穆沁旗旗长
刘晓敏 正蓝旗旗长
李建强 镶黄旗旗长
王 军 多伦县县长
常 胜 乌拉盖管理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包艳梅同志兼任。
锡林郭勒盟能源局 2022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