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互联网+”产业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大数据〔2017〕6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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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火电按比例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等文件废止!

2022-03-07 09:18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互联网+”产业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大数据〔2017〕6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2〕4号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329号),我委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互联网+”产业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经信大数据〔2017〕6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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