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年伊始,为了继续落实双碳政策,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全文详见文末】,该方案非常重要。新政策从消费端发力,从不同的领域要求加大绿色消费的比例,实质还是引导生产端的绿色转型。
(来源:微信公众号“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文 | 彭澎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
对于新能源行业最关心的绿电问题,文件不仅单列一段,其中涉及绿电的核心问题,基本构建了未来绿电交易模式和价格区间。在此联盟为大家解读一下,特别分析一下绿电的价格预期。
重点一:
原文“统筹推动绿色电力交易、绿证交易”:意味着绿色电力交易和绿证交易将并存。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的不同之处:
ₕ1. 部分绿电没有绿证,例如分布式光伏
ₕ2. 电证分离的话,绿证可以单独交易,很多可再生能源只是正常卖电给不需要绿电的用户后,绿证可以单独出售获得收入。
目前市场上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特别是未来大量分布式光伏在配网侧完成交易和消纳,那么这部分绿色属性同样可以进行估值。
重点二:
原文“研究在排放量核算中将绿色电力相关碳排放量予以扣减的可行性”:意味着绿电市场和碳市场将彻底打通。一直困扰大家的重复计算问题,既一度光伏的电是不是可以同时卖CCER和绿证?现在明确只能二选一,卖了绿电就不能卖CCER。
重点三:
原文“引导用户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在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单列”,意味着可再生能源电站的中长期交易合同将逐步推广。在可再生能源电站开发的过程中,落实中长期合同将成为前置条件之一。过去电站的消纳是完全交给电网,好处是大家同质同价,电网基本还是一视同仁。未来消纳将逐步过渡到市场化,各家开发企业各凭本事吃饭,配合储能等技术手段,如果有能力卖高价的电站,将会有更好的收益。
重点四:
原文“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意味着电网优先保供绿电消纳比例高的用户,这部分用电户的用电排序上升。未来用电户平时多帮电网消纳绿电,关键时刻获得优先用电权。这对很多用电户吸引力非常大,特别是缺电的时候。如果平时多消纳点绿电,紧张时可以不停电,那对绿电价格的承受力将大幅提高,用电优先权还是要用真金白银买。
重点五:
原文“推动外向型企业较多、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区逐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由于欧洲的碳边境调节机制在步步推进,出口型企业早做准备是应该的。同时,行业龙头、国企大企业也将带头多用绿电。
在这些政策的发力下
市场将出现以下变化
01
绿电的价格将继续上涨,绿色权益价格未来介于CCER和配额之间,并向配额价格靠拢。过去普遍认为用电户如果不买绿电,用CCER抵扣也能有同样的效果。但是现在即将加入的两个行业电解铝和水泥熟料的碳排放核算办法,使用的绿电可以直接在碳排放核算中予以扣除,那么企业节省下来的就是配额。CCER毕竟只能抵扣5%,且开发还有时间成本和管理成本,卖绿电非常方便且无额外成本。因此绿电的环境权益部分将介于CCER和配额之间,会逐步向配额靠拢。体现在价格的直观层面,就是慢慢从0.05元/度电涨到0.1元/度电,再慢慢从0.1元/度电涨到0.3元/度电。这个价格在现在看来非常难以置信,但是考虑到企业节省下来的配额能卖到50元/吨,0.3元/度电还是可以接受的。
02
增量配网真正的机会已到来,依托的是储能+分布式能源,以分布式光伏为主。过去增量配网的主要问题还是没有盈利逻辑,从电网买电再卖给配网内的客户,由于增量配网的过网费收取有明确的计费方法(较低),难以支撑新增配网的运营和实现收益。但现在的局面,是分布式光伏+储能可以成为本地的电源,一种可以卖出更高价格的电源,同时配合更加多层次的电力市场,增量配网将自己形成自己的“场”。在这个场中,可以应用新的技术和服务,收对应的服务费。还可以拉动股权投资的一些新技术落地,通过IPO实现资本市场的变现。具体模式,参考IDG新发行的零碳基金,IDG+港华+常州市政府。
从双碳目标的提出,整个社会的经济转型方向已经完全清晰,无论有没有气候变化这个转型都将坚定的执行下去。此时此刻,绿色产业的土壤已经肥沃,必将成长出新的参天大树。
在此,联盟祝愿新能源行业在虎年能够稳健发展,不负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