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青海省政府正式批复由青海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负责建设同德、玛沁抽水蓄能项目,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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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同德玛沁抽水蓄能项目获青海省批复

2021-12-31 09:13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青海公司 作者: 赵智伟

12月27日,青海省政府正式批复由青海公司作为开发主体负责建设同德、玛沁抽水蓄能项目,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同德、玛沁抽水蓄能项目分别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上水库平均海拔3600米,下水库均为玛尔挡水电站库区。两项目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380万千瓦,为日调节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按连续满发6小时设计,两项目年平均发电量76.4亿千瓦时,年平均抽水电量102亿千瓦时,综合效率75%,年发电利用小时数为2010小时。目前,同德、玛沁项目作为青海省“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正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以赴争取明年二季度具备核准条件,2022年内开工建设,“十五五”建成投产。

同德、玛沁抽水蓄能项目是集团公司打造玛尔挡千万千瓦级“水风光蓄储”调蓄中心的重要支撑电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将增加青海省电力系统调节电源规模,提高电网运行的协调性和安全稳定性,特别是对带动青海省新能源发展,高质量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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