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公布的《安徽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报,针对淮北矿业集团长期漏报少报煤炭洗选消耗量等问题,由淮北市委、市政府牵头,安徽省发改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及国资委作为监管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根据目标,淮北矿业集团按统计要求上报煤炭消费量数据;完成煤炭消费减量任务;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数据失真问题。整改时限为2024年6月底。
今年5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安徽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根据督察组通报,按照统计规定,淮北矿业集团应将煤矸石等煤炭洗选消耗量全部纳入煤炭消费量数据上报,但其长期漏报少报煤炭洗选消耗量。仅2019年,企业就少报煤炭洗选消耗量614.6万吨,占其全部煤炭洗选消耗量的92.1%,占当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的32.6%,导致淮北市煤炭消费总量数据产生较大偏差,严重影响了全市煤炭削减数据的真实性。淮北市发改委虽组织开展了减煤诊断和“一企一策”耗煤管理,多次到该企业督促检查减煤情况,但工作不严不实,始终未对企业漏报少报煤炭洗选消耗量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也未对煤炭消费数据进行归真(《安徽淮北减煤工作“不严不实”被点名》中国能源报,2021年05月24日,第16版)。
根据《方案》,具体的整改措施包括:督促指导淮北矿业集团按照统计要求上报煤炭消费量数据;依法依规查处企业少报煤炭消费量问题,2021年9月底前完成;督促淮北矿业集团加大煤炭消费减量工作力度,2022年底前完成不少于315万吨的实际煤炭消费减量,2024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不少于615万吨的实际煤炭消费减量;落实“一企一策”耗煤管理,将淮北矿业集团重点用煤企业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管理;举一反三,组织对耗煤企业开展煤炭消耗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再核实再梳理,进一步强化淮北市发改、统计等部门相关监管督导责任。
记者了解到,《方案》还对全省存在的其他“涉煤”问题着手整改。国家明确要求安徽省“十三五”煤炭消费下降5%左右,但安徽省发改委及能源等部门迟迟未开展部署,全省减煤工作十分被动。2018年以来,全省减煤目标年年落空,煤炭消费总量逐年上升。《方案》要求吸取教训,开展“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检查,对未完成减煤目标任务的市,予以通报批评,暂缓审批其新上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项目,根据国家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预警等级予以解除,并在今年底前完成。
根据《方案》,安徽省将研究制定推动煤炭替代促进煤炭消费转型实施意见,落实国家下达煤炭消费控制目标,压实各市、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目标责任并推动落实,国家指导意见出台后3个月内完成。修订安徽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暂行办法,强化煤炭消费源头控制,新改扩建用煤项目,严格落实国家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对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项目,坚决不予能评审批。研究制定安徽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确保完成能源领域的煤炭消费控制目标。
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对未完成上一年度减煤目标的地市,应暂停其当年用煤项目煤炭替代审查,但安徽省发改委2020年仍为淮北、安庆等6市的8个耗煤项目办理了能评审批手续,涉及用煤量483.2万吨/年。《方案》要求年底前完成整改,对未完成减煤目标任务的市,暂缓审批其新上不符合要求的燃煤项目,根据国家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预警等级予以解除。除了开展“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情况检查,其还将梳理排查2018年6月以来全省范围内新改扩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煤炭减量替代、节能审查意见的用煤项目,责令落实整改。
此外,宿州、淮南、安庆、马鞍山等市4个耗煤项目也存在煤炭减量虚假替代问题,涉及煤炭替代量53万吨。相关项目要在今年底前修改完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分别落实符合规定要求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量,报安徽省发改委核查同意后方可投产;2022年底完成整改,完善后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量合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