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对煤炭替代核算方法、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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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

2021-12-15 10:20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 钟强

为完成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对煤炭替代核算方法、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煤炭替代实行行业和地区差别政策。行业上,焦化、化工、煤化工等行业“两高”项目燃料用煤消费替代系数为1.5,其他行业为1.2;煤电以及原料为1.0。地区差异上,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济源等重点地区(含直管县、市)耗煤项目煤炭替代系数为1.1,其他为1.0。跨区域项目,按替代系数高的地区政策执行。

《办法》提出,煤炭替代来源主要有五种途径: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以及企业关停、转产减少的煤炭消费量;耗煤设备节能技改或拆除淘汰燃煤锅炉等设备减少的煤炭消费量;以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的煤炭消费量;通过用能权市场购买的煤炭消费指标;通过其他途径减少的煤炭消费量。同一项目煤炭消费削减量不得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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