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烧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取消全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扩大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幅度,省内燃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0.3932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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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取消全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扩大煤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幅度

2021-10-27 12:02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福建省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燃烧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称,全面放开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取消全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扩大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幅度,省内燃电市场化交易价格,在基准价0.3932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取消发电侧直接交易竞价差值系数。加强煤电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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