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确保有序用电工作执行不偏差、不走样,做到“有保、有限、有压”,实现有序用电不拉闸,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开展有序用电,错峰、避峰参与电网移峰填谷生产,确保有序用电限额指标的完成。
详情如下: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经贸办、科经局):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启动有序用电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为保障我市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电力供应秩序平稳,进一步确保有序用电工作执行不偏差、不走样,做到“有保、有限、有压”,实现有序用电不拉闸,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分级管控,属地为主。按照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按各县区工业用电占比情况,相应下达调控目标任务。各县(区)、开发区必须统筹考虑企业能耗、产值、税收、就业、特殊工艺流程等多方面因素,精准有序,落实管控任务。
二、坚持“有保、有限、有压”原则
(一)原则上重点保障以下用电
1.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2.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3.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4.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5.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7.度电创造产值高、纳税贡献大的企业,规上食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原则上重点限制以下企业
1.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限制类企业;
2.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3.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4.“两高”企业(我市83家)和重点用能单位(我市79家)。
(三)关停以下企业
国家明令禁止淘汰落后企业、落后设备(设施),关停能效不达标的企业,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违规建成或在建的企业(项目)。
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要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开展有序用电,错峰、避峰参与电网移峰填谷生产,确保有序用电限额指标的完成。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