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同意建设湖北随州电厂500kV送出工程的行政许可通知,该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随县、曾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拟扩建随州500kV变电站出线间隔1个,至随州电厂;新建随州电厂—编钟变1回500kV线路43.5公里,其中39.7公里按单回路架设、3.8公里按同塔双回架设本期单边挂线,导线截面4×500平方毫米;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工程。
详情如下: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随州电厂50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报来《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随州电厂500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发展〔2021〕1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北京华咨工程设计公司关于湖北随州电厂500kV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报告》(HZ-PG202130),经研究,现将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随州电厂送出需求,同意建设湖北随州电厂500kV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108-420000-04-01-42228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随州市随县、曾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扩建随州500kV变电站出线间隔1个,至随州电厂;新建随州电厂—编钟变1回500kV线路43.5公里,其中39.7公里按单回路架设、3.8公里按同塔双回架设本期单边挂线,导线截面4×500平方毫米;建设相应的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单位为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0488万元,其中资本金4097.6万元由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出资,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由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通过优化方案设计和施工组织等措施,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合理降低工程造价,项目实际投资以竣工决算工程造价为准。项目的建设及运行应满足国家环保和节能要求,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环保和节能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节能降耗,减排增效。
六、项目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见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站内间隔扩建及架空线路工程,不涉及新增划拨国有土地。项目单位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等有关规定,提供了情况说明。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节能、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按照安全生产“三同时”等有关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投产运行。
九、请随州市发改委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建设规范标准,高质量开展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十、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据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