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华北能监局再次征求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意见,称市场开展初期,市场运营机构按季度组织市场出清。火电厂(企业)根据交易公告,每季度申报下季度各月调峰容量和分档调峰价格。原则上,市场运营机构应在9月底完成10-12月市场出清,以此类推。待条件成熟后,华北调峰容量市场按年组织开展。

首页 > 配售电 > 能源服务 > 政策 > 正文

华北能监局再次征求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意见

2021-09-08 15:37 来源:华北能监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华北能监局再次征求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意见,称市场开展初期,市场运营机构按季度组织市场出清。火电厂(企业)根据交易公告,每季度申报下季度各月调峰容量和分档调峰价格。原则上,市场运营机构应在9月底完成10-12月市场出清,以此类推。待条件成熟后,华北调峰容量市场按年组织开展。

市场运行过程中,完成深度调峰改造的机组应及时向市场运营机构申报新增调峰能力,北京、天津、冀北调控中心应及时将直调火电厂(企业)的深度调峰改造完成情况及新增调峰能力上报至华北分中心。当市场新增调峰能力大于等于300MW时,若市场出清结果未能完全满足调峰容量需求,市场运营机构可根据市场运营规则组织增量出清,新增调峰容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调峰容量市场。原则上,华北调峰容量市场再次出清结果在出清完成后第一个完整月开始生效。

当机组申报调峰能力大于机组实际调峰能力时,火电厂(企业)当天调峰容量费用不予结算;一年内机组申报调峰能力大于机组实际调峰能力的情况超过5次,火电厂(企业)后续月份调峰容量费用不再支付,当前年度已经支付的调峰容量费用予以收回。

详情如下: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再次征求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意见通知

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深入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华北区域新型电力系统,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国家电网华北分部起草了《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初步征求了地方政府和部分企业意见建议。

现对修订后的《规则》再次征求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9月13日前反馈我局。《规则》修订稿可登录邮箱scchbj@163.com(密码scchbj123456)下载。

联系人:刘哲,liuzhe@nea.gov.cn,010-51967083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9月6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