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电力建设工程全面进入施工高峰期,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山东能源监管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对全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作出专门安排部署。
根据工作部署,各电力企业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要求,高度重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盲目乐观心理和消极厌战情绪,切实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坚持时间进度服从安全和质量的原则,科学确定工程建设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合理工期,坚决杜绝抢工期、超能力作业行为。结合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加强重要环节、关键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隐患排查、整改、防范的闭环管理。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做好与地方相关部门的衔接,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保障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各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现场检查。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组建督导组,对部分电力建设工程实施“四不两直”督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惩戒、通报约谈等方式严肃处理,确保全省电力建设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