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核设函〔202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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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征求意见稿)》

2021-05-07 15:58 来源:生态环境部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核设函〔2021〕10号,详情如下: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系统工程二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中核龙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指导核燃料后处理设施核材料衡算系统的设计、安装和运行,我司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征求意见稿)》。现将导则征求意见稿以及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反馈我司(电子版请发送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敏,李春

电话:(010)82205837,(010)65646037

邮箱:zhangmin@chinansc.cn

附件:1.核燃料后处理厂核材料衡算(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2021年4月25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抄送:核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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