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全省电力市场第七次现货结算试运行通知,定于4月、5月、6月连续三个月开展全省电力市场第七次现货结算试运行。
本次参与主体,包括:
省调火电企业、新能源企业参与现货市场。已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售电公司、直接参与批发市场的电力用户、地方电力用户(含通过售电公司参与交易的该类用户)参与现货市场。
低压用户(含 5G、果库、煤改电用户等)、中润铝业,暂不参与此次现货交易申报及试结算工作。发电企业与暂不具备分表分时计量的电力用户(含通过售电公司参与交易的用户)签订的中长期合约,选择用户典型曲线分解电量(“煤改电”合约按照 20 点至次日 8 点 60%一条直线、8 点至 20 点 40%一条直线进行分 解,光伏企业按照冬季光伏典型出力曲线分解电量),参与结算试运行,曲线形状不得调整。
常规水电、抽蓄、煤层气、高炉尾气机组,自备机组,调试机组,无发电业务许可证企业和扶贫光伏企业,不参与现货市场。试运行期间,有关燃气电厂参与现货市场事宜另行通知。计划检修、临时检修等常规机组设为必停机组。
结算试运行规则依据:
《山西省电力市场规则汇编(试运行V8.0)》
山西是全国8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省份之一。2019年9月1日起,山西电力现货市场在国网系统率先进入结算试运行阶段,从单日延长至两个月,逐步延长试运行周期。截至目前,山西电力现货市场顺利完成第6次连续结算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市场运行平稳,基本达到了优化资源配置和释放改革红利的双重效果。
试运行期间,山西电力现货市场总体保持了电网安全、市场平稳、利益公允,参与现货市场的370个发电主体、42个大用户及165家售电公司代理的6001个零售用户都有所受益。其中,低成本机组增发电量7.27亿千瓦时,结算均价呈逐次下降态势;高成本机组减发电量4.55亿千瓦时,但通过转出高价合同、买入低价现货电量,增加收益月均0.76亿元。改革红利传导至用户侧,降低了用电成本。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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