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张宽民受贿、贪污一审刑事判决书》。法院审理查明,张宽民曾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6200余万元,实际取得5900余万元。因犯受贿罪、贪污罪,张宽民一审获刑17年。
2017年3月10日,据陕西省纪委消息:中陕核工业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张宽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张宽民
1979年毕业于长安大学(原西安地质学院)机械专业;
先后任陕西省地矿局第十三地质队技术员、机电制造厂车间主任,第七地质队矿山机械厂厂长,西安探矿机械厂厂长,陕西省地矿厅(局)厅(局)长助理,陕西省地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1999年在职获陕西省省委党校经济理论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年在职获香港公开大学教育硕士学位。)
2011年06月至2012年09月,陕西省地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2年09月至2012年10月,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勘查开发总公司董事长;
2012年10月至2014年07月,陕西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0月至2017年01月,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享受正职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