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启东市供电分公司向本机构提出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登记事项变更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变更条件。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监会第9号令)、《国家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0〕22号)相关规定,决定对许可证记载的主要设施、设备情况作如下变更:
1.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
供电线路总长度17497.18(km)
供电设备总容量11476.06(MVA)
2.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启东市供电分公司
供电线路总长度6527.12 (km)
供电设备总容量2808.4(M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