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年自2月1日起至12月31日,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用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通知》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电价降价及优惠政策,开展收取电费行为的自查自纠。尚未将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转供电主体限于12月31日前将上述降价政策红利传导至每一位终端用户,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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