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0〕145号)和《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2020年修订版)》(浙发改能源〔2020〕347号)文件规定:2020年,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

首页 > 配售电 > 电力交易 > 市场 > 正文

浙江奉化区域2020年售电市场化政策通告

2020-11-27 13:28 来源:奉化日报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浙江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20〕145号)和《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2020年修订版)》(浙发改能源〔2020〕347号)文件规定:2020年,钢铁、煤炭、建材、有色,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六大行业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可选择参与售电市场进行市场化购售电(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户除外)。

售电市场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发电主体、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年、月等中长期电力交易。售电市场交易分为电力批发交易和电力零售交易。电力批发交易是指电力用户或售电企业通过电力交易机构,与发电企业直接购买电能的交易;电力零售交易是指电力用户向售电企业购买电能的交易。

售电市场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名单在省发改委网站公布(fzggw.zj.gov.cn),2020年奉化地区符合准入条件的用户共285户。符合准入条件但未选择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仍执行目录电价。被强制退出市场的以及已参与后自愿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原则上3年内不得再进入市场,由电力用户属地供电企业履行保底供电义务,保底电度电价暂按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的1.2倍执行。

即日起,奉化供电公司中心营业厅(南山路137号)已设专窗受理市场化购售电三方合同(即甲方:售电公司,乙方:电力用户,丙方:供电公司)。按浙江省电力交易中心通知的要求,购售电三方合同受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6日。

特此通告。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国网浙江宁波市

奉化区供电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