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1~2023年西藏清洁能源消纳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四川成都举行,签约电量达61亿千瓦时。根据协议,2021~2023年,雅中、昭沂、青豫、灵绍等多条特高压直流线路逐年输送20亿千瓦时、20亿千瓦时、21亿千瓦时西藏水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至北京、河北、山东等中东部11省(直辖市)消纳。
这是迄今为止“藏电外送”签约规模最大、经济效益最大、年度消纳藏电省份最多的框架协议,未来将减少中东部地区标准煤消耗183万吨、二氧化碳排放608万吨,预计为西藏地区创造经济效益约16亿元。协议是公司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电力援藏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深化电力援藏工作内涵,建立“藏电外送”消纳长效机制,服务西藏地区能源电力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长治久安,助力中东部地区能源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把服务西藏高质量发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基于“政策+市场”的理念,构建了西藏清洁能源配额外送消纳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促进西藏清洁能源在全国范围内消纳;建成投运藏中电力联网工程,提升“藏电外送”能力,全面促进西藏水、风、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已有通道输电能力,积极开展市场化交易,拓展“藏电外送”交易规模。2016~2019年,西藏电网年度外送电量分别为8.89亿千瓦时、9.42亿千瓦时、8.57亿千瓦时、16.96亿千瓦时。
原标题:2021~2023年西藏清洁能源消纳框架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