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网能源院企业战略研究所围绕国外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与市场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聚焦于国外电力体制改革历程、电力行业结构演变、电力市场相关政策规则、电力市场模式与机制、电力市场运行情况、电力市场发展趋势等方面,通过对国内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最新进展和重大事件进行跟踪和分析,研究改革的发展趋势和规律,为进一步深化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本专栏将围绕国际电力市场的基本模式、最新动态、热点问题、趋势分析、规律研判等方面展开,结合相关成果和研究思考与读者进行交流分享。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 ID:ELECTRIC-POWER 作者:国网能源院企业战略研究所 杨素)
文章导读:长期以来,日本电力工业主要由十大区域电力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在各自经营区域内实行发输配售一体化运营。日本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启动电力市场化改革,通过成立特定规模电力企业、引入独立发电企业等方式,在售电侧和发电侧引入竞争机制。福岛核事故发生后,日本开始着手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成立广域系统运行协调机构、全面放开售电市场,将电网环节与发电等业务进行法律分离。日本电改采用了保持“发输配售”垂直一体化下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竞争的模式。这与我国“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改革思路具有一致性,其电力体制改革以及售电侧放开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同世界大多数实施电力体制改革的发达国家一样,日本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探讨电力放松管制和实施自由化,除国际大背景外,还由消除国内对高电价的不满和在通讯、金融等行业实施放松管制的大环境所决定。
一、日本电力改革历程
日本在改革前由十大垂直一体化的私有电力公司实行区域垄断经营。1995年,日本首先在发电侧引入竞争,引入独立发电企业(IPP)参与发电竞争;1999年,引入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从事发售电业务;2000年3月,开始允许电力零售竞争,开放2万伏、2000千瓦以上电力大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2004年4月,允许500千瓦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2005年4月,进一步允许50千瓦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自由化用户用电量已占到全部用电量的60%;
2011年福岛核电事故后,日本提出新一轮电力改革思路框架;2013年,日本内阁通过新一轮电力改革方案。2015年,本参议院通过了新的《电气事业法》修正案,提出改革方案第三阶段内容。三个阶段的改革方案全部制定完成,并上升为法律。
表1 日本新一轮电力改革的实施计划
2015年4月1日,广域系统运行协调机构成立。2016年,4月1日,日本全面开放电力零售市场,取消居民电价管制,允许所有用户自由选择售电商。
二、目前的电力工业结构
1、输配电管理体制
日本内阁在2014年2月28日,通过的新《电气事业法》修正案,提出改革方案第二阶段具体方案中对日本电力工业进行了重新的设计和定义,如图1所示。
图1 日本电力工业重新设计
来源:日本经产省公布材料《零售市场放开详细制度设计》
改革前日本的电力工业结构(如表2所示)中电力企业分为一般电力企业(十大电力公司)、趸售电力企业(包括日本电源开发公司和日本核电公司两家)、特定电力企业(为特定区域用户供电),特定规模电力企业(PPS)、趸售供电企业。为全面放开用户选择权,新法案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重新划分。分为发电企业、输配电企业(分为三类)和售电企业,并规定了相应的权力和义务。
表2 改革前日本的电力工业结构
日本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保持电网环节中立性”,要求十大电力公司实施内部发、输配、售三个环节法人分离。如东京电力已经进行了重组。成立了东京电力燃料与电力公司、东京电力电网公司、东京电力能源合作伙伴公司三个子公司,分别从事发电、输配电、电力零售业务。
2、售电侧放开进程
目前已全部放开。
3、电网调度体制
调度与电网一体,十大电力公司内部分别有各自的调度机构。本轮电改成立的广域系统运行协调机构负责整体协调十家调度机构。
4、交易机构设立
交易机构JEPX独立设置。日本批发电力市场由电力交易所(JEPX)组织,主要职能是为各电力企业调剂余缺提供交易平台。各电力公司、发电公司及电力零售商在交易所中进行余缺电力的交易。目前,JEPX有两个交易市场:现货交易市场(2009年9月28日开展了半小时前电力交易)和期货交易市场(年交易、月交易和周交易)。受福岛核电事故影响,日本加大了电力交易的力度,交易量有了较大的提升。
5、批发市场模式
电力公司、发电公司以及电力零售商在交易所中进行余缺电力的交易。电力终端客户(包括大客户)都不参与此市场的竞价,只能在不同电力零售商之间进行选择。
市场成员:
目前,日本电力市场中主要有五种类型的成员:(1)电力公司,是包括发、输、配、售资产的一体化垂直管理的公司,可以将所属电厂的电能出售给电力零售商,或者向独立发电商或者电力零售商购买电能。(2)大型发电公司,是指发电资产超过200万千瓦的大型企业,其电量主要以长期购售电合同的方式,出售给电力公司或电力零售商,也可以通过参与电力交易所的电力交易。(3)小型发电公司,主要是一些独立发电厂(IPP)。这些发电公司主要通过电力公司的招标,与电力公司签订10年以上(1000瓦以上)和5年以上(10万千瓦以上)的购售电合同。(4)电力零售商。他们主要通过电力公司的输配电设备,向电压在6千伏以上、容量超过50千瓦的客户提供售电服务。电力零售商也可以是拥有发电资产,目前主要是拥有自备电厂的钢铁、化工企业。(5)趸售的区域电力公司,是有特定营业区限制的、拥有自己发、输、配电设备的售电商
交易品种:
目前日本电力公司、零售商与电厂之间的电力购售电合同主要是以长期购售电合同为主,这些合同是在电厂建成后就确定的,电力公司与发电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十分详细,包括电厂承担的负荷类型(基荷、腰荷还是峰荷)、电价、发电优先等级等等。
交易所目前组织现货市场和远期市场。现货市场包括日前交易和日内交易,定价方式为分区定价。
远期市场分为年交易、月交易和周交易。交易方式为挂牌交易。
平衡:
在市场环境下,电力零售商需要在允许偏差范围内(3%或者10%)负责所供客户的电力电量平衡,并需要根据负荷变化,每隔半个小时直接向电厂下运行计划,同时还需要向电力公司所属的调度中心报送运行计划。整个系统的负荷平衡由调度中心负责。如果电力零售商的电力负荷不平衡量超过3%(或者10%)时,需要向电力公司支付罚金。日本电力公司的高峰备用率约为8%。电力公司的实际发电容量通常远高于此要求。由于目前电力零售商的规模较小,政府要求电力公司照顾电力零售商,因此由电力公司单独承担备用成本,系统备用成本。
三、改革成效
一是成立多元售电主体
截至2017年9月11日,日本共有418家售电公司获批成立。自2016年4月售电市场全面放开以来,增加128家。
二是促进跨区电力交易。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之前,日本十大电力公司在各自经营区域内基本自给自足,跨区输送电力较少。各区域电力系统之间甚至使用不同频率,东日本电网为50Hz,而西日本电网为60Hz。广域系统运行协调机构成立后,跨区电力调度协同加强。随着售电侧的全面放开,十大电力公司跨区售电合同量激增,有力的促进了电力跨区输送。据统计2016年4月~2017年1月,原十大电力公司增加了100987个跨区售电合同。
三是促进批发市场交易。
自2016年4月售电侧全面放开以来,批发电力交易所交易量大增。特别是2017年夏季交易量显著提升,日交易量超过1亿千瓦时的天数也较往年大幅提高。2017年7月6日创下约1.4亿千瓦时的最高记录。2017年初以来,交易价格每千瓦时约为10日元左右,但自5月份以来平均价格一直在7至9日元水平,较往年有所下降。
从截至2016年12月的日本批发电力交易所(JEPX)成员的电力采购情况来看,有20%以上的售电公司对批发市场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其80%的电力需在交易所购买。在这些参加交易的售电公司中,也包括代表多家零售商进行交易的企业,因此对市场采购高度依赖的企业的实际数量预计会更大。这也促进了日本批发电力市场的交易。
四是电价略降低。
新电力公司提供更实惠的电价。依据各公司发表的电价费率方案比较,新电力公司的低压电灯平均电价约比传统电力公司的管制电价低4%。
专家介绍
杨素,博士,国网能源院企业战略研究所改革与市场研究室专家。长期从事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等领域研究。曾作为负责人承担了50多项国家电网公司重大科技项目、重大战略课题、管理咨询项目等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内容涉及售电侧改革、大用户直接交易、增量配电业务放开、现货市场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技术和实践经验。
团队简介:企业战略研究所(以下简称战略所)成立于2009年,原名为企业战略与管理咨询研究所,2010年12月单独设立企业战略研究所,是国网能源院核心研究所之一。经过多年实践和积累,在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企业国际化发展等领域已形成显著优势,培养造就了一支专业素质高、研究能力强的研究咨询队伍。战略所内设企业战略规划研究室、改革与市场研究室、国际化发展研究室,共有32名员工,平均年龄32岁,其中博士27人,硕士5人,具有高级职称12人,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后备3人,是一只充满活力、善于思考、凝聚力强的团队。曾获得“2010年度国家电网公司先进党支部”、“2011-2012年度国家电网公司科技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先进班组”、国网能源院“2011-2017年度先进集体”以及“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等称号。2016年,设立“马莉劳模创新工作室”。
原标题:【国际电力市场观察】日本电力市场改革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