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山西完成了首次电力现货市场整月结算试运行,在即将到来的11月和12月,将开展连续两个月的第六次现货结算试运行。
在8月现货整月结算试运行中,选取电网迎峰度夏期间、极端恶劣天气频发场景,重点检验新增N-1校核的长周期机组组合算法的稳定性,高频次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的流畅性等内容。
(来源:微信公众中号“金风售电”ID:GoldwindRetail 作者:金风售电)
整月试运行期间,新能源尤其是风电出力不大且波动较小,外送电力和网络拓扑保持稳定,受频繁降雨影响省内用电负荷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电网运行安全。
11和12月的第六次现货结算试运行将关注几个重点优化方向:
省内现货市场与深度调峰辅助服务的融合、跨区富裕新能源现货与省内现货市场衔接、基础电量优化分解、局部市场力监测、分时段调频交易、中长期交易曲线与实际曲线偏差获利回收等新内容的适应性。
为此山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山西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实施细则》7.0版本,其中涉及售电公司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市场运营费用计算部分,新增中长期曲线偏差回收费用
售电公司每小时中长期(直接交易)交易合约电量与实际用电量超过允许偏差范围(偏差比例上限100%,偏差比例下限50%)的,对超出电量按照日前市场用户侧统一结算点最高、最低价差进行回收,该项费用由发电企业和批发用户按1:1 比例返还。
二、合约转让交易部分,增加比例约束限制套利
为规避售电公司脱离电力用户囤积电量和恶意操纵市场,售电公司当月中长期合同净转出(转入和转出相抵后)总电量不得超过其当月成交(买入)电量的15%。
防止售电公司通过合同转让交易套利,与江苏规则类似,对售电公司的负荷预测水平提出要求,当电量偏差超过15%时,无法通过转让解决。
三、交易价格形成部分,新增曲线和价格要求
市场主体所有直接交易合同均须约定曲线并标明全天96点各时刻的价格,且所标价格不低于0元/兆瓦时、不高于山西省现货出清最高限价(1500元/兆瓦时)。合同的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在规定时间调整交易执行日的分时段合同电量,但需满足合同期内各分时段的合同总量不变,不能调整96点各时刻的价格。
现货期间将中长期交易价格限制由282.2-332元/兆瓦时改为全天96点价格在0-1500元/兆瓦时。售电公司和电厂合同可约定96点曲线价格,对售电公司差异化定价有所帮助。
四、非现货偏差考核费用变化
非现货模式下,按照月结月清模式处理合同偏差,合同电量按照合同电价全量结算,偏差电量按如下原则执行。用户侧超用电量按照全省电力市场中长期(直接交易)合约均价的K3(暂定1.1)进行结算;用户侧欠用电量不再进行偏差结算,对应合同电费纳入偏差费用。相关偏差费用统一列入偏差资金范畴,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在火电企业间进行返还。
初步测算售电公司超用电量考核由原来5分/千瓦时减少到3分/千瓦时,负偏差考核由3分/千瓦时增加到28分/千瓦时。售电公司负偏差考核异常严格,售电公司在2021年需尽可能避免负偏差电量出现。
原标题:山西即将开始电力市场第六次现货结算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