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湖北省19家电力公司因超限制排放多收环保电价,被没收违法所得。
据了解,涉案的企业有: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黄石热电分公司、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宜昌)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等19家电力公司。
这些企业超限值排放多收环保电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所列“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
据执法人员介绍,环保电价政策以其激励作用,可督促燃煤发电企业切实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发电企业在享受环保电价政策的同时,应该承担运行环保设施的义务和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不执行环保电价政策、对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相关企业将继续加大处罚力度。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39条,监管部门对这19家电力企业采取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措施,并将违法所得上缴省国库。
原标题:超标排放还享环保电价政策,湖北省19家电力公司被查